手里拿著李英菲爾德步槍,我的心情是又復雜又激動的。
對于李英菲爾德這把步槍,說實話,我還是很有感情的。
因為當年我剛進傭兵團的時候,我的團長給我的第一把槍,就是李英菲爾德步槍。
當時他騙我,說這種步槍是連狙,讓我做他的狙擊手。
結果等我打了兩年,我才知道,這東西根本不是連狙,它只是一種普通的步槍,可笑我當時還用膠帶在上面綁了個瞄準鏡!
心里想著這些事,我把地上白人的子彈帶拽了下來,背在了我的身上。
這些馬匪看起來平時日子過得不錯,連子彈帶都是小牛皮做的。
上面鑲著一顆顆子彈,還有銀子做的印章,真他娘的奢侈!
我低頭想著,琢磨著,我該從哪個人開始打第一槍。
就在這時,我聽見左邊的草叢里傳來沉重的腳步聲,我轉頭看去,透過雜草的縫隙,我發現是那個白人胖子過來了。
這家伙看起來像個愛爾蘭人,他有著一雙藍色的眼睛,嘴賤的要命。
我還沒等反應,這人已經開始在外面大叫:“嘿,康納德,你他媽死了嗎?媽的,趕緊爬起來,阿金斯在叫你,你再不出來,他要開槍了!”
胖男人說著,幾步就到了我們的近前。
他那肥胖的身體,擠壓著周圍的野草,發出沙沙沙的聲響。
我心說壞了,此時還不是動手的最好時機!
在野草地這種地形打狙擊戰,身為一個狙擊手,首要的前提,是我必須要離他們遠一點!
有多遠呢?
大概七八十米,到一百米的距離!
在這樣的距離下,我可以開槍打死他們,然后快速躲進草里。
而他們,只能聽著我的槍聲,對我望塵莫及!
“該死的!”
我心里嘀咕著。
那個阿金斯,就是我說的黑胡子。
如今這個胖子過來了,我還沒準備跑呢,這家伙如果發現地上的尸體,我該怎么辦?
我心里著急的想著,心說干脆我先躲起來吧。
我看著尸體右側的草地,翻身鉆了進去,此時那胖子就從我不遠處的地方走過,我甚至看見了他的腳,他嘴里還在叫著。
“嘿,康納德,你這該死的家伙,你是不是在這里看見了母豹子?”
“媽的,你是被母豹子吃了嗎,滾出來,快點!”
胖子嘴賤的說著,他忽然一腳踩中了地上白人尸體的手。
胖子愣了一下,隨后瞪起了眼睛低頭看去。
他看見了那個白人死不瞑目的樣子,看見了他胸口上的刀傷!
胖子大叫:“不好了,康納德死了,那個東方小子就在這,他殺了康納德!”
隨著胖子喊話,我聽見周圍的草地里全是“沙沙沙”的聲音。
顯然,這些馬匪已經向我這邊奔跑了過來,我此時躲不了了!
我算計著他們還有幾個人,心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吧!
他們總共有十三個人。
先前在塞班納勒集市,我打死了四個人,后來在不遠處的山巖邊,我又干掉了兩個人。
剛剛我用刀子捅死了那個白人,也就是說,算上這個胖子,他們還有六個人!
我皺著眉頭,趴在地上舉起了我的槍。
那個胖子,此時背對著我,我們兩個之間只有五米遠。
砰,槍聲響了,我在草地里直接對那個胖子扣動了扳機。
他做夢也不會想到,殺了白人的那個東方小子,此時竟然就躲在他的身后!
“嘿,布萊頓!”
遠處傳來黑胡子的叫聲。
一聲槍響之下,子彈貫穿了我面前胖子的頭顱,他連哼都沒哼一聲,一頭栽倒了下去。
周圍的人紛紛向我開槍射擊了,霎時間,子彈在空中亂飛,真像暴雨梨花一樣。
不管是莫辛納甘,還是李英菲爾德步槍,全都冒著致命的火光,打出一顆顆子彈。
“干掉他,他就在草里!”
“該死的,伊布,薩克,沖過去!”
在震耳的槍聲中,黑胡子在指揮手下向我突擊。
子彈落在我的身旁,我嚇得趴在地上一動不動。
此時剩下的馬匪全都圍了過來,我聽見了草地里的奔跑聲,任何風吹草動,都會引起他們的注意!
我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