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疑慮,讓我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很害怕那些怪異的巨猴。
不過后來我會知道,那些猴子雖然天生就有靈智,但個體力量卻很弱小,而且也不會法術。
媽媽很快就回來了。
太爺太奶讓媽媽帶我離開這里,向西南方向一直走,直到找到一片由“山神”庇佑的世外桃源。
這是我記憶里太爺太奶第一次“擺不平”事兒,在此之前不論是誰,只要能求到兩位老神仙面前,太爺太奶就一定能完美解決問題。
后來我才知道,那些殺死野豬王的巨猴,也就是人類,他們盯上了我和媽媽。
離開家鄉之后,我見到了其他的老虎,我發現我和媽媽的顏色才是“奇怪”的,其他老虎都和哥哥有著一樣的顏色。
原來老虎不應該是白色的。
原來其他的老虎連哥哥都不如,它們和被我吃掉的動物一樣不會說話。
我是特別的。
我們把會說話的動物叫“精靈”,而那些巨猴般的“人類”,每一個個體都天生就是“精靈”。
山林之外的世界上到處都是人類,他們隨便一個猴群的人數,就要比幾座山里的精靈都更多。
難怪連媽媽都不會去“人間”捕獵,只有胡家“修煉有成”的精靈們才會去人間游歷。
我和媽媽風餐露宿,不知道走了多久。
幸運的是,盯上我們的那些人類似乎沒有發現我們離開了,所以我們這一路上都沒有遇到任何危險,更沒有雷火襲擊。
我們在路上遇到了請我們吃雞的黃家大仙,幫白家兄弟抓到了偷吃糧食的鼠靈,還幫一個“修成人形”、自稱“四姑娘”的精靈救了一個人類。
“四姑娘”究竟是什么精靈,連媽媽也不知道,但她的力量的確比我們見過的精靈都更強。
“四姑娘”幫我們算了一卦,她想讓我們留在“關外”,不要去找山神爺。
我們婉拒了她的好意,因為太爺太奶的指示不會出錯。
向南跋涉的旅途中,我發現自己沒有繼續長大。
本該快速增長的體型變化異常緩慢,兩歲出頭的我卻依然像個幼崽。
媽媽說這是好事,長得慢說明我的壽命會比其他同類更長。
她說我會是比她更強大的百獸之王。
皮毛短了又長,山水斷了又續。
我在旅途中終于見到了不會用雷火的人類。
我吃了一個雄性人類,但卻讓另一個雌性人類逃走了。
媽媽第一次嚴厲地訓斥了我,她說我不該吃人,還說吃人以后會引來使用雷火的人類。
似乎胡家的叔叔也說過不能傷害人類的事情,他們好像都覺得那種天生就是精靈的生物很高貴。
但我覺得身為獸王沒有什么是不能吃的,尤其是我發現大部分人類只能用嘴說話,不能像我們一樣對上眼神就可以溝通。
所以我認為只會用嘴說話的人類算不上精靈,那只是比普通野物更高級的食物。
所以我沒有錯,我錯就錯在讓那個雌性逃走了。
而且媽媽不知道,吃人以后我就又可以長大了。
不是身體長大了,而是我感覺我長大了。
對了,那應該叫“精神”。
吃過人之后,我的“精神”似乎長大了,我隱約間能夠感受到自己獲得了一些不一樣的東西。
而且,我也逐漸明白了人類和猴子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動物,雷火也只是一種叫“武器”的外物,可以變長的“爪子”也只是另一種武器。
人類,是可以吃的。
就像一些營養只能從特定的獵物里獲得,讓我壯大精神的營養也只能從人類身上得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