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這種刑事自訴,除了有充分的證據之外,同情分也很重要。
等到庭審結束后,法官給對方量刑,以及劃定賠償數額的時候,會差不少。
再加上個重婚罪,這不妥妥的‘渣男’嘛。
可惜主審法官不是女性,否則更容易拿分。
同性相憐的道理懂不。
主審法官這時候對著徐華波問道:“被告方,對于兩個罪名的指控,有什么異議嗎?”
“有的”
徐華波拿出一張紙說道:“法官,我想先反駁一下重婚罪這一點。”
“可以”
聽到主審法官的回答后,徐華波眼神一凝,看向金勝道:“原告律師,你是否對法條的理解有所偏差啊!”
“首先,周陽已經和陳伊婷在商談離婚事宜,并且兩人分居超過一年以上。”
“各自去結交異性朋友,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嗎?”
“至于所謂的事實婚姻,更是無稽之談。”
“據周陽所說,毛雪芳在一次意外醉酒中,導致懷了孕。”
“由于她的身體不是很好,她害怕一旦流產,以后或許就不能再生育了。”
“而她本人,是非常喜歡小孩子的。”
“雖說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但她也決定生下來。”
“于是,她就找了周陽這個同事兼好友幫忙,想要借用一下名義,好應付家人。”
“周陽當時也處在失去孩子、離婚的痛苦中,對于毛雪芳的遭遇,更是感同身受。”
“所以沒考慮多久,就答應了下來。”
“一個女孩子,又懷著孕,獨自生活肯定是不行的。”
“所謂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
“周陽提議,干脆讓毛雪芳搬過來,也好有個照應。”
“為了不產生流言蜚語,在面對鄰居、朋友的時候,只能以夫妻相稱。”
“故此,自訴人對我當事人的指控,或許是源自誤會。”
金勝越聽心里越想笑,怪不得今天毛雪芳沒有出現。
原來是因為這個。
周陽的求生欲望很強啊!
還真特娘的會編故事,臉都不要了。
真的是沒誰了。
不得不說,效果還是挺好的,相當于把金勝提交的幾個證據一次性全都給否決了。
徐華波能混到今天這個地步,還是有幾把刷子的。
事實根本發生了偏差,證人證言、視頻監控、醫院病例,這些暫時沒用了。
至于徐華波趁機懟了自己,這倒都是小事。
大不了,等會兒還回來就是了。
又不是沒有機會。
沒等金勝開口,主審法官問道:“被告方,有證據能支持你的說法嗎?”
徐華波立即回道:“有的,兩人當時雖說只是口頭上進行的商議。”
“但毛雪芳還是手寫了一份承諾書。”
“上面詳細的介紹了事情的經過,并保證等孩子出生后,絕不會讓周陽負責。”
說完就把準備好的東西,交了上去。
金勝心里也不由感嘆了一句,這個無恥的樣子,跟以前的自己真是一模一樣啊!
訟棍模式了解一下。
筆跡鑒定這個東西,又不能精確到具體時間。
毛雪芳就算是做的偽證,被戳穿了也完全不怕。
因為她有孩子傍身。
很快,金勝也拿到一份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