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實面前,謊言不堪一擊啊!
‘主動出錢’這個點先被打破了。
徐美鳳具有‘侵占意圖’的嫌疑被加深了。
“對...我當時也就是隨便說說的。”
“就算他們小兩口都說沒錢,我也得把房子給買了。”
“再說了,小婷是個孤兒,一個親人都沒有。”
“我這個當婆婆的,跟她的母親有什么區別。”
周陽的話音剛落,徐美鳳在旁邊倒是附和了幾句。
主審法官沒有計較,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
徐華波連忙開口補救道:“法官閣下,雖說徐美鳳確實詢問過關于出資的問題。”
“但也只是跟周陽隨口一問,并沒有直接去找陳伊婷。”
“根本談不上具有主觀故意。”
“后來陳伊婷出了錢,徐美鳳也明確的表示過,房子會有她的一半。”
“這一點我剛才就已經提到過,聊天記錄也能證明。”
主審法官聽完之后思索了一下,沒有再針對周陽進行發問。
反而轉頭看向金勝這一邊道:“自訴人,還有什么需要補充的嗎?”
沒有點名,那就應該是在問金勝。
看來主審法官是略過對陳伊婷進行詢問了。
既然已經摸清對方的底,金勝也沒必再浪費時間。
前前后后布局了這么久,也差不多到收割的時候了。
其實金勝丟出來的這些證據,什么錄音、聊天記錄等等.....
除了用作立案之外,只想著能起到一些輔助作用。
比如迷惑一下對方。
但沒想到,還真有意外收獲。
真正的殺手锏,還是源自第一次的那個庭審。
當時徐美鳳跟周陽這母子倆,可是牛逼壞了。
自認為勝券在握,囂張的不行。
被金勝三言兩語的激怒,那是什么都顧不上了。
再說上次那個律師也有點拉胯。
這時,金勝點了下頭回道:“有的,法官閣下。”
“其實在第一次‘離婚案’的庭審中,整件事情都已經很明朗了。”
“在我方還沒有拿出聊天記錄這些證據之時,徐美鳳就已經親口承認了。”
“從始至終,她就沒想過要把陳伊婷的名字加在房本上。”
“哪怕現在他們離婚,她也從來沒想過,把錢還給陳伊婷。”
“其中還包括每個月以還房貸為由,要的那些錢。”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被告人的這些行為,已經構成了侵占罪。”
“然而現在,被告方卻依舊在狡辯,毫無悔改之心。”
“可見情節之惡劣。”
“更何況,我們剛才見識到了什么。”
“一個‘偽證’,被告人辯護律師還拿出來在法庭上言之鑿鑿。”
“簡直滑天下之大稽。”
金勝說完后,主審法官連忙看起了上次的庭審記錄。
倒是上次的楊芳茹法官沒動,眼神有點復雜的看著金勝。
自從上次有了印象之后,她還特意去查了查金勝這個人。
最后得出一個結論,跟誰對線誰倒霉。
看著年輕,打官司的手段卻相當老辣。
眼下不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