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不擇路之下,傅婷婷跑入了同一個小區的曾德源一家尋求庇護。”
“聲稱其丈夫蔡星文瘋了,想要打死她。”
“希望能代為報警。”
“此時,蔡星文手握一根棒球棍,緊隨而至。”
“在辱罵的同時,也將傅婷婷砸倒在地,并利用棒球棍進行連續擊打,造成疑似昏厥的狀況。”
“曾德源見狀上前制止,但被其用力推開,并揚言:‘這是我的家事,’、‘關你什么事、信不信連你一塊打’......等一系列威脅話語。”
“眼見規勸無望,曾德源便掏出手機準備報警。”
“蔡星文看到后,便一棍子打在其手臂上,令手機掉落在地。”
“.........”
“案件發生后,長寧區治安局刑偵大隊接手,進行立案偵查。”
“經過調查,警方認定曾德源當時的攻擊行為,明顯超出了防衛的界限。”
“在報請檢察署審批后,正式對曾德源依法進行逮捕。”
“并于2024年2月28號,結束偵查,移交魔都市第一檢察分署。”
“隨后,對案件進行了全面審查,核實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后。”
“檢察署認為曾德源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且應追究刑事責任。”
“2024年4月25日,長寧區法院依法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曾德源,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
“并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包括者喪葬、被扶養人生活......”
“共計22.8萬元。”
“被告人曾德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由王云友,也就是我本人,擔任主審法官。”
“法官侯耀輝、夏曉霜,擔任合議庭成員。”
“你們雙方是否需要申請回避。”
聽到主審法官的問話后,金勝立即就應了一聲。
大家都是老熟人了,怎么會忍心搞事情嘛。
“不需要。”
“不用....”
聽到明確的答復后,王云友又一次敲響了法槌。
“咚......”
“下面開始法庭調查。”
“先由原審被告方,宣讀上訴狀。”
金勝對著盧晨示意了一下,讓他開始。
自己則是暗中觀察著審判席上的幾個法官。
“尊敬的合議庭,各位法官。”
“上訴人:曾德源、男,32歲,魔都人....”
“委托代理人:金勝、盧晨,魔都競誠律師事務所。”
“上訴請求:”
“一:撤銷長寧區法院的一審判決,附帶民事部分。”
“二:依法裁定、改判上訴人曾德源無罪,當庭釋放。”
“事實與理由如下:”
“首先,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
“上訴人當時的行為,并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而是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對正在行兇.......”
“.........”
盧晨嚴格按照金勝要求,聲音洪亮、抑揚頓挫的念著上訴狀。
引用的法條一出,坐在旁聽席上的谷宇智和趙勛都聽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