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想利用‘特殊防衛’這個點,再結合‘見義勇為’的性質,來進行無罪辯護。
相起比起單純的第一款規定,說服力大了很多。
“從以上條款的解釋來看。”
“要想構成正當防衛,必須具備以下幾個要件。”
“一:是具有社會危險性的不法侵害行為。”
“二:實際存在、并且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三:必須是對實施不法侵害本人實施防衛,而不能對第三者。”
“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
“法律是裁判案件的準繩,以上述的要求來衡量上訴人的行為。”
“所得出來的結論,只能是‘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從案件發生的過程來看,上訴人既無傷害死者蔡星文的動機與目的,也不具備故意傷害的行為。”
“11月25日,下午2點46分許......”
“.........”
“綜上所訴,懇請法院查明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法規,撤銷原判,宣告上訴人無罪。”
用了差不多十分鐘,整個上訴書才宣讀完畢。
這份東西,其實合議庭的法官,包括公訴方早就已經看過了。
眼下讀出來,也只是走個程序。
可以讓旁聽,以及觀看庭審直播的‘觀眾’能了解到案子詳情。
就類似于看電影,前期會先跟你交待一下故事背景、起因、主要人物之類的。
“公訴人,針對上訴狀里的內容、觀點,有什么需要反駁的嗎?”
“有的....”
聽到主審法官的發問后,公訴人立即應答道。
“在上訴狀中,強調了上訴人當時的行為,是在制止一起不法侵害,這點我們是認可的。”
“但從造成的后果上來看,明顯是超出了‘正當防衛’的限度。”
“圍繞這個‘觀點’,我們在一審的時候,辯論很激烈。”
“相信你們也都看過庭審筆錄。”
“一審法院支持‘有罪’判罰的重點,就是原審被告人自己承認,當時是特意朝著對方腦部進行的揮打。”
“哪怕只有一下,也已經足夠致命。”
“大家應該都知道一個常識,人的頭部就像一個精密的儀器,結構精巧的同時,也非常的脆弱。”
“有時候隨便一個撞擊,或許就會毀掉整臺儀器。”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解釋。”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失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
“這里的‘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卻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
“曾德源當時的行為,不論是從主觀、還是客觀,全都符合這一罪名的構成要件。”
“公訴機關之所以向法院提起公訴,也是充分考慮了雙方關系、案發起因、糾紛性質、行為方式....等等因素。”
“所以,一審判決中的法律適用,是完全正確且充分的。”
“綜上所述,公訴方懇請法庭能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哎呦....不錯哦。
論點清晰、條理分明、有理有據。
更重要的是,他的聲音很有磁性,跟金勝有的一拼。
這就是東方明的副手了吧!
名字也在核實身份的時候看到了,孫明禮。
坐他旁邊那個年輕點的,叫韓承均。
對方會把這一點拿出來做文章,早在金勝的考慮范圍之內了。
“咚.....”
“下面進行舉證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