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剛知道這件事,第一想法跟您是一樣的。”
“自己簽的字,含著淚都得負責。”
“不就是30萬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昨天回來后,我卻得知了不少事。”
“第一:周海峰的廠子之所以在2023年11月份開始停工,是因為成本、產量....等因素,被其它大型加工廠擠壓,完全失去了生存空間。”
“他本人從近幾年開始,染上了賭博的惡習,輸了不少錢,導致債臺高筑。”
“沒有收入來源,意味著.....周海峰毫無還款能力。”
“如果,他確實奔著改良生產工藝、恢復生產經營去的,那最后就算虧了,咱們也沒話好說。”
“可實際上呢.....他除了支付其它借款利息之外,就是用于繼續賭博。”
“董哥,您覺得,周海峰明明知道自己還不出錢了,卻依然虛構事實,欺騙他人為其擔保。”
“導致他人錯誤‘處分’財產性利益,而他自己卻‘取得了’這份財產性利益。”
“這在事實中,已經構成了‘詐騙’行為。”
此時包廂內的幾人,神情各不相同。
董紅兵皺著眉頭,明顯是在思考。
周波和馬正宏倒是緩緩點了點頭,表示認可。
一個是搞公訴的檢察官、一個是負責審判的法官,對于法條這一塊肯定了解更多。
這番話在法理上,完全能站得住腳。
金勝暗暗注意到這一幕后,也沒停下,繼續開口說了起來。
“第二:周海峰和他的妻子李金曼,于2023年4月份協議離婚。”
“上面約定,所有債務都由周海峰一人承擔。”
“并主動放棄孩子撫養權,以及所有資產。”
“包括市區一套處于‘按揭中’的商品房、一輛同樣‘分期貸款’的奧迪q5越野車。”
“而實際上,當時的周海峰,正處于岌岌可危狀態。”
“農商行,個人純信用貸款29.9萬。”
“泰榮銀行,2020年10月份,由周文軍擔保,金額60萬。”
“聯合銀行,2021年7月份,由周海波擔保,金額50萬。”
“民太銀行,2022年5月份,由周文麗擔保,金額同樣50萬。”
“網貸、信用卡,加起來差不多70萬左右。”
“民間借款數額不詳。”
“據我所知,兩人雖然解除了法定關系,可事實上,仍舊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因此.....這是一個很典型的通過離婚,逃避夫妻共同債務,換取資產保留的行為方式。”
“而在這種情況下,周海峰依然虛構事實,騙取我父親為他擔保。”
“這個目的性,不言而喻了吧!”
問句一出,就連董紅兵都不由得點了下頭。
這種犧牲一個人,保全一家人的情況,他不說在辦案中了,就是現實生活中都見識過不少。
經典老套路。
可惜周海峰學藝不精,留下的小辮子太多。
如果由金勝來操作,絕對能保證萬無一失,誰都沒轍。
最簡單的方法,進行二次抵押貸款,把得來的錢轉為現金,交給老婆。
并在離婚協議上注明,該房子的負債超出其實際價值,周海峰放棄分割,后續也不承擔任何還款義務。
等過了一個月,完成所有離婚、按揭變更手續后,再由李金曼出面歸還二次貸款,保留還款憑證。
最多損失兩個月利息,但夫妻共同財產卻沒了。
合情、合理、合法。
(其它復雜點的套路就不說了,免得教壞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