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律師,你說周海峰對你父親實施了欺詐行為,讓他錯誤的處分了財產權益,有什么實質性證據嗎?”
“你應該清楚,在司法實踐中,他這筆30萬的貸款,哪怕其中只有很小一小部分用于生產經營,都構不成欺詐。”
“僅僅憑借這份語音聊天記錄,或者那些打聽到的消息,這是不行的。”
這個問題一出,金勝不由得搖了搖頭。
原以為起碼是鉑金、或者鉆石段位,結果卻是黃金啊!
“林律師,再不濟,我用《民法典》148條,打個撤銷權官司,沒問題吧!”
“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可以要求你們銀行進行舉證倒置。”
“合同原件、交易明細,這可是事實認定的關鍵證據啊!”
“相信法院一定會支持的。”
“恐怕到時候,受傷的只有你們銀行了哦。”
“至于送周海峰進去,完不成就算嘍。”
“大家都是親戚嘛。”
“事情別做絕了。”
話音落下,林鈴臉色直接黑了。
自己不就是一開始提了一嘴,犯得著連續拿來錘。
這不是純純膈應人嗎?
倒是中間兩個‘非法律專業人士’聽得有點急了。
怎么說著說著,又變成了銀行吃虧,這可絕對不行。
陳旭急忙開口道:“金律師,你可千萬別多想。”
“今天請你過來,主要還是商量一下,這個事情該怎么處理為好。”
“我們銀行就一個原則。”
“只要這筆30萬的貸款能收回來,一切都可以配合。”
林鈴和戴勤盛齊齊翻了個白眼。
豬隊友啊!
聽不出來金勝這些話,只是嘴上說說嘛。
自己兩人為了試探,外加爭取主動權,費了多少腦細胞去思考對策。
結果倒好,被人三言兩語給賣了。
簡直日了哈士奇。
兩人心里也下了個決定,但凡之后有任何法律事項,陳旭絕對得排除在外。
金勝此時嘴角微微上翹了一個弧度。
早知道威脅有用,就不用多費口舌了。
不過還是得繼續秀秀肌肉才行。
免得有人不服氣。
想到這,金勝開口道:“陳總,別人我不管,但你的面子我肯定給。”
“不瞞你們說,我已經約好了,等到明天上班,便會和我父親一起前往縣治安局刑偵大隊,做個報案筆錄。”
“周海峰具體構不構成犯罪,蜀黍們會一查到底的。”
“如果你們銀行愿意,明天可以帶上所有的資料,和我一同前往。”
“怎么樣?”
這話一出,林鈴輕‘咦’了一聲。
一旁的戴勤盛,眼中若有所思。
金勝說的如此篤定,莫非是找了什么關系,或者是手里握著‘關鍵’證據。
有意思。
“好,那咱們就這么說定了。”
“明天上午,我等你電話。”
林鈴干脆利落的答應了下來。
至于那筆30萬的事情,暫時沒辦法提,只能等之后再說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