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放他回松海了……這和于大章想的不太一樣。
他本以為方鵬是從那個派出所逃出來的。
原因很簡單,如果派出所和那個工廠有勾結,不太可能放任這么一個大活人離開。
按照正常邏輯,最好的辦法是給他送回去,讓那幫人再給方鵬關進地下監獄。
可偏偏派出所沒有這么做,反而將他送回家了。
這說明,派出所不是全部人都和工廠有勾結,而是某個所領導的個人行為。
他敢將事情壓下來,但卻沒有膽子去迫害報案人。
還有一個原因:方鵬不是本地人。
只要將他送走了,他就不會一直揪著這個事不放。
而事實也確實是這樣,方鵬在回到松海之后,就真的沒有再繼續追究下去。
這也進一步證明了那個與工廠相互勾結的人,其實只是在暗地里對其進行保護,他們并不是一伙的。
這種事不稀奇,畢竟“保護傘”已經不再是什么新鮮詞兒了。
隨后于大章又問出了那個派出所的名字,由馬健他們記錄了下來。
至此,方鵬這起案子,算是徹底弄明白了,至少在于大章這里沒有疑點了。
之前方鵬一系列不合乎邏輯的舉動,都可以得到解釋。
他挖洞的技術是在那所地下監獄和專業人員學的。
逃出來后,他選擇了立刻報警,但警方卻沒有將那些人繩之于法。
之后他回到松海開起了出租車,那時候已經是2011年了。
正是因為那些人沒落網,方鵬才動起了歪心思,他認為那些人的做法很隱蔽,不會被警察發現。
于是,他開始了模仿。
挖地下室,抓人過去囚禁……
他開始報復社會了。
現在方鵬的案子弄清楚了,卻牽扯出了另一起案子。
而且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方鵬復述出來的這起案子,都要更復雜,也更加惡劣。
審訊到這里可以告一段落了。
方鵬已經將他經歷過的這些事情全部說了出來。
在過程中,于大章一直觀察著他的表情,并沒有發現撒謊或者是故意隱瞞的痕跡。
整個過程他說得很順,且非常詳細,邏輯上也解釋得通。
方鵬交代的這些對于量刑來說還是不夠的,目前來看,結果并沒有什么改變。
正像他的那些獄友給他分析的那樣:
死定了。
離開看守所,于大章三人回到分局。
“盡快將案宗完善,被害人的口供也要盡快整理出來。”
積案辦公室內,于大章對馬健和劉淼命令道:
“剛才的審訊內容也要進行梳理,現在起,三起積案正式并案處理。”
眼前最重要的還是方鵬犯下的囚禁案。
他所供述出來的那些內容,自然也要追查,不過在這之前還要有個核實的過程。
再說宏口分局又不止是他們一個小組。
交待完工作后,于大章坐在自己的辦公桌前,開始回想起之前審訊時的情景。
審訊的時候摳細節,審訊結束自然要進行梳理和整體分析。
首先,一百多人的吃喝拉撒,如此龐大的消耗,他們是怎么做到不被發現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