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照與阿傻、老胡潛下朱城山時,曾遇一名裝備齊全的“指縱鷹”驃騎,與之相比,此際走出大門的七八名漢子,身上裝束顯是新制的,佩掛的長刀短匕銑亮照人,齊整俐落,但不知為何,總覺不如山腳下那風霜滿面、拋下竹筒便絕塵而去的信差剽悍逼人。
八名指縱鷹跨上駿馬,預備開道,隨后一群青衣仆從擁著一名錦衣青年行出,正欲登上一輛四乘大車,見耿照下得車來,青年雙眸倏亮,揮開左右,拱手上前:“耿大人!端的是巧遇,端的是巧遇啊!”笑意熱切,卻無露骨的討好之意,令人難生惡感。
染紅霞系好車,自指縱鷹一出大門,便打省十二分精神,玉一般的白晰柔荑雖未按上劍柄,有哪個不識趣的妄自蠢動,“出離劍葬”的無形劍意催發,項首即未出離,起碼留下一條臂膀。
豈料率先“妄動”的,居然是這名由人堆里撥出的年輕人,生得方頭大耳、白白嫩嫩,也不能說是肥胖,就是圓嘟嘟的挺招人歡喜;面貌堪稱清秀,只是笑得瞇起雙眼,無比燦爛,俊丑與否,似也不是那般緊要了。
“耿大人,你還記不記得我?我們在越浦城驛見過的——”青年雙手握著耿照的手,親熱搖晃,歡天喜地:“我雷恒春哪,愛是永恒、四季如春的恒春!”瞥見染紅霞,迅雷不及掩耳地握其雙手,繼續親熱搖晃:
“哇,美女!你好你好!能近距離看到本尊,真是太榮幸了……在下鑾浦雷恒春,愛是永恒、四季如春!”沒等染紅霞反應過來,下一霎又見他握耿照之手親熱搖晃,仿佛沒放開過似的,兩人打出生就黏在一塊。
“是是,我記得。”耿照忍著笑,一本正經道:
“……愛是永恒,四季如春。雷公子好久不見。”
“公子什么的實在太見外了,你就叫我春春罷,大家都這么叫。”
自稱“雷恒春”的青年樂不可支,拉他的手直晃搖,宛若久別重逢,交情極其深厚。兩人信口攀談,一拋一接,再也自然不過,全看不出僅僅是二度見面的點頭泛泛。
染紅霞回過神來,難以置信地自看了雙手一眼。
以她的功力,任何人要無聲無息欺近周身三尺,致令女郎渾無所覺,怕以耿郎的修為也未必能夠,須如蠶娘前輩或那灰袍客一般,已至峰極高人之境,方得超脫常理忖度。
這笑容可掬的白嫩青年就算前世開始練功,以其年歲,決計練不到三才五峰之境。正因他不會武,且趨近握手的舉動,不帶一丁半點侵略性,人畜無害的程度,連真氣都無從反應;以此觀之,實也不能說是普通人。
耿照之所以記得雷恒春,除了有趣的名字、長相,以及不管什么人都能握得到手的奇能之外,主要是雷恒春的出身并不一般。
“裂甲風霆”雷萬凜掌權的二十年間,殺的比仇人多的,就是赤煉堂雷氏的自家人。鑾浦在三川流域,是水陸條件僅次於越浦的良港之一,而雷恒春之父、人稱“雷貓”的鑾浦雷氏家主雷兆堂,更是雷萬凜的堂兄,論血脈論地盤,無不是總瓢把子欲除之而后快的“自家人”,存活下來已是樁奇事,今雷萬凜不知所蹤,鑾浦雷氏一支卻混得風生水起,誰能不寫個“服”字?
而雷兆堂靠的,只有一招。
“……裝病?”耿照讀著綺鴛的報告,不由得目瞪口呆。他記心不惡,在前來驛館祝賀的越浦仕紳之中,硬是記住了幾個名字和面孔,委請潛行都調查,日后或可派上用場,雷恒春便是其中之一。
“對,裝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