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你有什么補充。”法官記錄完說道。
顧硯聲起身,“法官大人,我要求詢問大美晚報的被告人。”
“允許。”
等到大美晚報出庭的記者來到臺前,宣誓作證。
顧硯聲身子一側,問道:“你就是被告律師說的那個在巷子口拍照的美國記者?”
“是的。”美國記者雖然目前是被告席代表人,但是表現的還挺亢奮,好像上庭是件值得吹噓的事。
顧硯聲笑著問了句:“看你的心情不錯,是有什么好事么?”
然而顧硯聲話音剛落,史密夫就是一舉手:“反對!原告律師的問題與本案無關。”
“反對有效,被告無需回答。”法官從速判決。
“沒關系的,我自己想說。
身為一個記者,自己拍攝的照片被用在這樣一件大事件里面,我感到非常的榮幸,這可能是我人生中拍的最有價值的一張照片,這張照片可能明天就會出現在所有報紙的頭版頭條,我太激動了。”
美國記者笑的美滋滋,那種和觀眾席記者炫耀樂呵的表情,那是一點都不帶藏的。
再說了,他這個被告就是被拉來當壯丁的,又不是什么刑事案的被告,根本不影響心情。
人家愿意說,那史密夫也沒辦法,只能坐下,好在回答確實不影響什么。
顧硯聲笑呵呵的說道:“那得恭喜你,像這樣有價值的照片一般記者可能一輩子都拍不出來,看你這么年輕,以后可能還會有機會,你現在是當了幾年記者?”
“七年。”
“什么時候來的上海?”
“四年前。”
“那就是經歷了上海整場的戰爭,也知道最近發生在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刺殺事情?”
“當然知道,我為此做了很多報道,這就是我在上海工作的意義。”
“那么這兩個月來發生在租界的刺殺事情,據你所知有幾件?”
“反對!法官大人,原告問的幾個問題都與本案無關,這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
史密夫忍了幾手,忍無可忍,雖然這些問題沒什么,但他已經了解顧硯聲的實力不可輕視,那就要提高警惕,什么問題,都可能是個陷阱。
顧硯聲當即反駁:“法官大人,我會證明我問的問題絕對與本案有關。”
“原告律師,盡快表明你的意圖,被告人,這個問題你可以選擇不回答。”
“十幾次總有吧?”美國記者覺得這個問題也沒什么坑啊,多的是人知道,實話實說而已。
“十幾次,幾次動了槍?也就是發生了槍擊行為?”
“那肯定都要動槍啊,應該每次都動了槍吧?”這不是常識么?
“那事發當天,在巡捕房外的巷子里,你拍到了日本軍人抓人,那你有看到或者就單純的聽到,有槍聲出現么?”
“沒有.”
“反對!”史密夫知道坑在哪了,瞬間站了起來:“法官大人!我反對原告律師誘導被告作出這種言論!
槍聲的出現并不能作為有沒有刺殺行動的標準。
而被告本身并不是重慶人員,更不是日本軍方人員,對于雙方在前幾次的暗殺中,到底有沒有動槍,并不清楚,一切只是基于猜測,并不能作為判斷的依據,甚至是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