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隆基在掃清太平公主余黨、徹底將皇權緊握手中后,目光第一時間便投向了大唐吏治的沉疴——韋后亂政留下的“斜封官”積弊。
這場始于中宗時期的官場鬧劇,早已像毒瘤般侵蝕著帝國的行政根基,若不連根拔起,所謂的“中興”不過是鏡花水月。
彼時的“斜封官”已泛濫到驚人地步。韋后與安樂公主掌權時,凡依附者、行賄者甚至奴仆親信,只需通過她們遞上一份斜封的任命狀,便能繞過吏部銓選,直接獲得從五品到七品的官職。
據吏部檔案記載,僅景龍三年一年,斜封官便新增兩千余人,京城官署人滿為患,有些職位竟同時有三四人任職,公文往來時互相推諉,百姓辦事連找對官員都難如登天。
李隆基即位當月,便召來吏部尚書劉幽求,擲下一道措辭嚴厲的詔令:“凡景龍以來,非由制敕正途授官者,悉罷之。”
他特意強調,斜封官的任命“雖有中宗手跡,亦屬私恩,不可為法”,徹底否定了這類官職的合法性。
為防止漏網之魚,李隆基命人將中宗時期的授官名冊與吏部正規選官記錄逐一比對,發現有三百余名斜封官已通過鉆營混入三省六部。
其中,安樂公主的乳母竟官至正五品的尚食局奉御,負責皇帝膳食。
韋后親戚的家奴,靠著“斜封”成了掌管宮門鑰匙的宮門丞。這些人被罷黜時,有人抱著官印哭嚎,有人拿出韋后時期的“免死鐵券”試圖抵抗,李隆基卻不為所動,下令“敢有滯留不去者,以抗旨論罪”。
短短一月間,數千名斜封官被掃地出門,長安街頭常見昔日身著緋色官袍的“大人”,如今穿著便服狼狽離京。
這股雷霆之勢不僅震懾了官場,更讓百姓看到了新帝整頓吏治的決心——洛陽城有百姓自發在街頭焚香,稱“終于不用再給那些‘斜封官’送錢才能辦事了”。
罷黜斜封官只是第一步,李隆基知道,若不重構選官體系,私權干政的漏洞還會被重新利用。
他吸取教訓,從三個方面筑牢制度防線。
重申“三銓制度”:規定官員選拔必須經過吏部“三銓”考核——“書判”考公文寫作與司法判斷,“身言”察相貌舉止與言辭邏輯,“德行”由地方長官出具考狀。
任何環節不合格者,即便有皇帝特批也不得授官。
設立“御史監選”:命御史臺派遣御史全程監督吏部選官,一旦發現考官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當即彈劾,與行賄者同罪。
僅僅是開元元年,便有兩名吏部侍郎因收受斜封官舊部的賄賂,被李隆基貶至嶺南,終身不得回京。
嚴控“恩蔭”范圍:此前,皇親國戚的子孫哪怕是襁褓嬰兒,都能靠“恩蔭”獲得官階。
李隆基規定,親王之子需年滿十五歲、經國子監考試合格才能得官。
外戚的恩蔭上限不得超過從六品,且必須有實際政績才能晉升。
他甚至駁回了自己岳父竇孝諶的請求——竇孝諶想為幼子求一個正七品的京官,李隆基回復:“朕為天子,當示天下以公,豈敢以私恩亂國法?”
這些舉措讓選官權重新回到吏部手中,科舉出身與基層歷練成為官員晉升的主渠道。
開元初年的新科進士中,有七成來自寒門,如后來的名相張九齡,便是通過科舉入仕,憑借才學一步步登上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