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個省管轄數十上百個縣,顯然管不過來。再加上要分割地方軍閥,北洋政府保留了道,變成省道縣三級體系。
省道縣這個體系沒有維持多久,國民政府推翻北洋政府后,按照省縣兩級體系廢除了道。后來發現不便,又設置行政督察區,仍舊稱得上三級體系。
到了新中國,演變成省、地區、縣。后來地區大多被改為地級市,變成省市縣三級體系。
所以在朱由檢心中,理想的地方行政區劃自然是三級體系,這是之后的數百年歷史所證明的。
只是如今朝廷機構的調整已經占據了他的絕大部分精力,對地方行政區劃的調整,自然力所不及。
再加上如今天下已有亂象,地方行政機構調整如果出現問題,可能會帶來極大災難。
朱由檢只能提前做些準備,把直隸州和五個縣以上的屬州,當成下府看待。這樣以后把它們改為從四品甚至正五品的下府,就能少些阻力。
其余下轄一到四個縣的屬州,可以降州為縣,直接由府管轄。把州都改為府或縣,簡化為省府縣三級體系。
從皇帝口中聽到“下府”這個早已不用的詞語,袁可立敏銳察覺到,皇帝想改動省府州縣這個體系。
雖然他也覺得這個體系有些雜亂,但是現在明顯不是改變的時候,所以他立刻勸諫道:
“陛下,各地州府存在數百年,不宜輕易改動。”
“先把直隸州當做下府看待,屬州以后再說。”
“擁有五個縣以上的屬州,其實沒有多少。”
朱由檢從善如流,說道:
“善!”
“那就這樣安排。”
“各府通判、推官和直隸州判官獨立設置衙署,和原有的州府衙門分開。”
“這個衙署下設提刑科、按察科、法庭,作為朝廷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和省級提刑按察使司下屬機構。”
“這些機構官員受直屬上級和當地主官雙重管轄,晉升時參考雙方意見,優秀官員優先升遷朝廷三法司。”
這個優待就有些大了,三法司的刑部、大理寺還好說,都察院的御史,可是低級官員升遷的最好去處。
而且科道并稱,六科給事中和十三道監察御史選拔標準一樣。皇帝這個說法,幾乎是在說科道官員優先從地方三法司推舉,對這個新設的衙署自然是極大利好。
袁可立做過推官,對此十分贊同。
以前科道官員的選拔推知并重,以有地方司法經驗的推官、地方執政經驗和司法經驗都有的知縣優先。
這樣理論上似乎很好,但是因為科道官員權重,又是升為高級官員的最好渠道。以至于有些知縣到了地方之后不理政務,受任后以科道自居,整日想著如何彈劾他人、晉升科道官員。
地方大員也因為他們有機會成為科道,只能由著他們。以至于地方事務越來越壞,落在小吏手里。
如今皇帝明確規定地方三法司官員優先晉升科道,能夠稍稍扭轉知縣不理政務的現象,讓他們專心本職。
至于這樣做的阻力大不大,那就得夸一下閹黨了。閹黨主政的時候擔心科道不受控制,很少把地方知縣晉升科道官員。
如今朱由檢沿用舊例,知縣即使要罵,也該去罵閹黨。
《明史》:
山陽武舉陳啟新者,崇禎九年詣闕上書,言:“天下三大病……
舊制,給事、御史,教官得為之,其后途稍隘,而舉人、推官、知縣猶與其列,今惟以進士選。
彼受任時,先以給事、御史自待,監司、郡守承奉不暇,剝下虐民,恣其所為。此行取考選之病也……
(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