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來到‘裕發永金號’會見王伯元。
這三天時間,王伯元主要是調查陳光良的來路,其它都不在考慮范疇。
因為‘租地造房、屋歸地主’這兩條,是他愿意合作的。
特別是愚園路這幅地皮,最近總是被人盯上,他也想租出去,避免成為難民聚集地。
好在調查的結果是沒有問題的,陳光良確實擁有一家中等的黃包車行,而且從車夫們的口中,他還了解到陳光良的人品很不錯。
至少,來路非常干凈,這就足夠了!
“沒想到陳老板年紀輕輕,就已經白手起家,佩服!”
王伯元的眼里確實是真誠的。
白手起家的人很多,但如此年輕,但確實非常少有。
陳光良謙虛的說道:“運氣好而已,多虧眾多朋友拾柴火焰高,才有我如今的樣子。”
王伯元點點頭,這更加說明陳光良的人品不錯,他接著有點疑問的說道:“只是如此龐大的一筆建筑費,真有銀行愿意貸款?”
這個年代的商業風險很大,銀行的貸款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陳光良說道:“其實,這個項目我不需要銀行貸款,只是需要銀行擔保而已。具體操作是這樣的.目前,我已經取得金城銀行的合作意愿,接下來只需要和王老板你達成租地協議,便可以去真正實施!”
王伯元目瞪口呆,心想地產還能這樣玩,這不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嗎?
雖然仔細想想,這個計劃似乎非常的完美,但還是很難讓人置信。
最后,王伯元說道:“可以是可以,但我也有2個要求:第一,每畝地的租金每年是300大洋,十五畝地便是4500一年,先先押一年租金,再收一年租金,也就是總計9000大洋;第二,關于建筑施工,我們會派一個監督隊伍,保證你們的房屋質量最低要達到三十年保質期。”
他的這幅土地,目前大概在三千大洋每畝,因為靠近靖安寺,出售的話是4.5萬大洋;所以一年收租4500大洋,倒也不算貴。
而王伯元還看中的,自然是二十年后的房屋所有權,所以要派駐監督隊伍。
陳光良回道:“自然可以答應.不過我想請王老板幫個忙,那就是:整個項目我打算分為五期,我先租下三畝地,待2個月后計劃成功后,再租剩下的十二畝地。如果我的計劃沒有成功,協議就作罷。”
這樣王伯元沒有什么損失,但卻給陳光良上了一道保險。
如果計劃失敗,陳光良最多損失二千多大洋——即三畝土地法的兩年租金1800(含押一年的租金),以及前面做的預算工作。
王伯元笑道:“陳老板倒是謹慎,不過我可警告你,2個月后,你要是不續簽合同,1800大洋我一分不退。”
陳光良見他答應,馬上補充道:“那我們簽署前面合約時,要矚目我一旦成功,你必須得和我續簽。另外,二十年的租金不能漲,每年4500大洋不變。”
他的租金都沒有漲,自然王伯元的租金也不能漲。
更何況,最后不是送給他價值十幾萬的建筑物么,這就是他最看重的東西。
“好,準備個時間,我們簽正式合同!”
合作就算這樣敲定下來!
這個計劃中,一切都很完美,但最終需要的是——客戶愿意來買單。
所以,接下來的2個月很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