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5章太皇太后的應對
等到宰執們,從家里丶有司官署,趕到都堂的時候。
宮中已再次降下了十馀個御批卷宗。
每一件,都有寬宥。
首犯或從腰斬丶斬首,改成絞甚至是刺配。
從犯則從刺配沙門島/重配刑徒等改成了流放三千里/一千里不等。
同時,判詞也寫的相當漂亮。
或是引經據典,以圣人的名義,說明寬刑省罰,對于德教的重要性。
或是援引列圣的判例(宋稱『斷例』)——是的,你沒有看錯!
中古的大宋,司法實踐中,是看重判例的。
趙煦的父皇,甚至在元豐時代,下詔命大理寺丶刑部,編纂了一部《元豐斷例》來指導州郡官員,審理案件。
趙煦上上輩子,也曾命大理寺有司官員,編纂了一部《元符刑名斷例》來指導司法實踐。
這主要是因為,大宋的商品經濟發展迅速。
而作為成文法的刑統,根本跟不上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的種種問題。
老干部遇到了新問題,怎麼辦?
很多人都是無足適從。
特別是許多案件,都開始觸及儒家的雷點。
譬如說父母在,但兄弟爭產。
又或者說,夫妻之間,發生了經濟糾紛。
這個時候,一般人別說判案了,連審理的膽子怕是都沒有。
生怕碰到政治雷區,一不小心把自己給炸上天(譬如登州阿云案)。
好在,大宋天下州郡,情況極其復雜,什麼樣的案子,都曾出現過。
所以,大多數人,在遇到類似棘手問題的時候,就會統一的做出相同的選擇——抄作業!
只要能找到某位名臣,在類似案件上的判決依據和結果。
那麼自己依樣畫葫蘆,總歸錯不了。
且因為是名臣的判決,理論依據丶司法依據丶道德標準都是現成的,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政治上的隱患。
像阿云案后,類似的案件,都是照抄阿云案的判決結果。
故而,大宋的司法實踐,是法(成文法)與例(判例)互相補充的。
宰執們拿著宮中降下的卷宗,仔細看著上面的判詞內容。
一個個都是嘖嘖稱奇,驚訝無比。
然后就紛紛面朝保慈宮方向,頓首拜賀起來。
哪怕是素來以『不擅阿諛』丶『不知變通』聞名的傅堯俞,也是如此。
他甚至,比其他所有人還要激動。
沒辦法,傅堯俞是個理想主義者,他的一生都在追求『致君堯舜上』。
如今,理想看到曙光,他如何不激動?
在這樣的情況下,呂公著召集的都堂集議,自然是一致通過他提出的『稱賀』所有建議。
包括,上表稱賀,告祭太廟丶遣使去永裕陵丶永厚陵,告祭英廟和先帝。
右相蒲宗孟,甚至建議,應該以此為契機大赦天下,遣使布告列國。
不過這提議有些過于諂媚,而且,要花一大筆錢,所以被否了。
于是,都堂宰執當即全體簽押,然后由曾布執筆,寫下了一篇賀表,立刻送入宮中。
只是,他們的動作,還是稍慢了一些。
因為文彥博的賀表,在他們之前,送到了宮中。
而且是走的加急通道——直接由郭忠孝親自送抵君前。
當都堂賀表送到的時候,文彥博的賀表,已經到了御前。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都堂宰執們,分散在家中丶有司官署。
光是召集他們,就花了差不多一個時辰。
而文彥博,迅速得報,迅速反應,自然比他們要快。
但,這樣一來,都堂宰執們,心里面就多少有些不舒服了。
“老匹夫!”
連呂公著都罕見的爆了粗口。
可偏偏,所有人都對文彥博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