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
“來把剛才的念的一段話寫出來!”
望著余員外拿出筆墨紙硯,余令有點頭大,他沒用過硯臺,更不會研墨。
但這些不是余令考慮的事情。
就在余令分神的時候,余員外已經弄好了。
余令開始寫字,望著余令的字余員外輕輕嘆了口氣。
他沒有多少文化,但不代表他沒有欣賞水平。
余令的字太丑了,實在太丑了。
不是余令的字太丑,而是余令不會寫毛筆字。
寫的還是大字,手腕控制不好力道,所以字極丑。
“誰教你的!”
“寫字么?”
“認字!”
余令不想騙余員外,但又怕自己把一切說出來太過于驚世駭俗,低著頭,喃喃道:
“一個老乞丐,但是我認得不多,這個字我就不認識。”
余令把手指在書本上的“歟”字。
這個字的確卡住了他。
余員外深吸了一口氣,女兒先前的話語再次在腦海里回響,他覺得余令過于聰慧了。
當乞丐都能識字,那個環境下除了聰明找不出更好的借口來。
今日他不在家就是去找一個很厲害的高僧問有沒有宿慧這件事。
女兒悶悶就是他的命根子,所以他決定找高僧問一問。
高僧的回答說是有的。
他說烏斯藏的高僧就是宿慧轉世之人,也就是轉世靈童。
他說烏斯藏的朵兒只唱達賴喇嘛就是帶著智慧轉世之人。
臨走時,高僧還告訴他,只要這輩子行善積德,積攢福報。
下一輩子說不定他就會成為一個有宿慧的人。
(ps:據《明實錄》記載,萬歷十五年(公元1587年)十月丁卯日,“番僧答賴(今譯達賴)準升‘朵兒只唱’名號,仍給敕命、國書。)
余員外恭敬的送上一貫錢。
他信佛,他需要找一個精神的依托。
不然一閉眼全是刀山火海,死去的兄弟拉著他的手喊著救救他。
那些被他殺的賊酋舉著刀朝他沖來。
朝著他幼小的女兒沖來,然后女兒被惡賊掠走。
他從夢中驚醒。
他望著余令。
余令說的話他不得不信。
今日他去找了那個叫做狗爺的賴皮狗,拳腳之下他什么都說了。
余令就是一個小娃,一個被半大小子養大的小娃。
余員外還知道。
狗爺放過余令的目的并不單純,他和那些采生折割拍花子的人沒有多大區別。
就是想不干活就坐收其利。
等余令大一點,這個勞力比養牛馬還賺錢,吃喝不用管,直接拿錢就行。
他不想告訴余令,他發現這孩子出奇的懂事,心智出奇的成熟。
如果說了,怕會讓余令心里不舒服。
反正日后沒有交集了,提那么多做什么?
“明日跟著王先生練字!”
“啊!”
“我的書房你可以來,這里面的書你只要看得懂,你可以隨便看。
筆墨紙硯我明日去給你買新的!”
“啊!”
“明日我去給你上戶籍,自此以后你就叫做余令。
我是你大伯,你是我死去多年兄弟的兒子,記住沒!”
余令抬起頭,慢慢的點了點頭:
“記住了!”
余令忍不住想說些什么,有了戶籍,就算是個人了。
今后就算走上街頭那也是良家子,而不是小野種。
“我在,誰也傷害不了悶悶!”
余員外滿臉認真的看著余令咧著嘴笑了:
“余令這名字不好聽,其實覺得叫來福會順耳一下。
來福,來福,福氣就來了,要不換這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