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她身旁經過,沒準備搭理她,她卻忽然從兜里抓出一大把錢,匆匆往我手里一塞,低聲道:“別怪姨,我也只是生活,我也有個女兒要養……”
我沒接她的錢,任由那把錢灑落,只是冷冷回望。
那時我母親已經去世了,方同輝也去了韓國,我不缺錢了,缺的時候也能靠拳頭打出來。
她杵在那里,垂著頭不敢看我,手足無措。
“怕我拿你女兒撒氣?”我輕聲問。
她整個人忽然就應激了,我能看清楚她每一根肌肉都在同一個瞬間緊繃起來,露在外面的小臂上泛起密密麻麻的雞皮疙瘩,指甲深深摳在肉里,指節和我媽一樣泛著青白。
但她并沒有沖我發火,只是恐懼而又無助的看著我,像是在哀求我別那么做。
我心里堵得慌,彎腰撿起一張十元紙幣,揣到口袋里,從她身旁走過。
“沒怪過你。”
我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想的。
那時的我已經深刻理解了方同輝在徹底離開前留下的那句話:“我只是想去追求自由而已,有什么錯?!”
是的,拋妻棄子的自由,沒有錯。
……
5.對與錯
方同輝的新魔怔,大抵上是誕生于那筆橫財。
一夜爆發之后的他,重新找回了自信。
“在深圳的失敗不是我的錯,是世界給我的自由仍然不夠!”
“咱們國家根本沒有自由,干什么都有關姥爺管著,農安這個逼樣,深圳也沒好到哪兒去!”
“操你媽的黑皮狗,正事一點不干,專門欺負老百姓!”
“這狗屎一樣的世道,根本不給好人一點活路!”
我到很久之后才知道,帶他賺錢的那個大哥被打掉了,罪名是走私。
他倒是沒事,但也失去了賺錢的門路,從夜夜笙歌的輝煌中跌落,于是愈發狂躁。
母親不能理解:“深圳都不行,還有哪里好呢?你就不能安穩下來好好過日子嗎?”
“米國!”
方同輝目露神往:“米國是世界上最自由最民主的國家,只要能去到米國,我一定可以發財!”
拙于言辭的母親只用了一句話就把他問得惱羞成怒。
“難道在米國走私不犯法?”
現在想起來,這是一個何等天真,卻又何等犀利的問題。
方同輝惱羞成怒,憤而大吼:“你懂個基霸,在米國刷盤子每個月都能賺上兩萬塊!”
母親馬上不吭聲了,我也感覺很荒謬。
因為他在家里連碗都不洗。
但他魔怔似的想去米國,那個神圣的自由國度。
仿佛他一個在國內講著母語都混不好的垃圾,到了米國馬上就能搖身一變,成為社會精英,走上人生巔峰。
在他徹底消失之前的一段時間里,一直試圖從我媽那里摳出最后的錢,以做路費。
但家里哪還有錢?
所以他真正想要的,其實是家里的房子。
母親沒有同意,我從未想過能從她嘴里聽到如此斬釘截鐵的話,她說:“那兒子怎么辦?我死也不會讓你賣掉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