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自由最初的、也是最深刻的裂痕,早在建國前就已經在最極致的追求自由和最極致的剝奪自由之間撕裂了所有。
由此,衍生出一個新的、更本質的問題。
即:誰配擁有自由?
以及……什么樣的人,可以擁有什么程度的自由?
我愛美國,發自內心的。
因為我是最有資格擁有最大限度自由的那種人。
我不喜歡美式自由,同樣發自內心。
我的自尊不允許我動用這種以“自由”為名義的霸權去欺凌弱小,那不會令我感到快樂,因此我只向同為文人的圖蘭先生和同為導演的彼得發出質問,從不為難賺著微薄薪水向我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
同時,我也清楚的知道什么人最喜歡美式自由,狂熱地追捧它、虔誠地維護它。
不要亂猜,并不是那些早已非顯性地使用這些權力的資本家,他們反而很少親自鼓吹什么東西。
恰恰是那些尚不具備自由權力,沒有拿到頂層門票,卻在幻想著頂層風景的邊緣人群。
他們渴望的也不是自由本身,而是一種不受約束不受控制的欲望釋放途徑,做任何想做的事,對逃離自己的人開槍,用沾了鹽的皮鞭抽打女明星……
屁民恐懼他的殘暴統治,媒體卻嘉獎他的仁慈和善良,光明與黑暗在一個人身上交織,那是權力為他披上的彩霞。
虛偽而又雙標的美式自由,最擅長做的事,就是將人異化成動物。
豬狗牛羊,猛虎郊狼,你是哪一種?
其實那不重要。
只要你認為自己是自由的,那么你就贏了。
(未完待續)
【美式自由】段落,自由地撕開了美國。
其實這部分文章,或者再加上前面的【中國意識】部分,并沒有在全社會層面上掀起多么轟動的影響。
因為能看懂的人實在不多。
唔,最多五分之一?
但是,在所有能夠看懂的階層或者人群中,【美式自由】章節實在是過于震撼,有一種簡潔到極致、犀利到極致、冷酷到極致的審判感。
它不是真理,它是屠刀。
很多人拒絕承認方星河的正確,但他們被這把刀斬得頭腦一片空白、心臟劇烈抽搐、手腳冰冷、狂怒而又不知所措。
一時間,文化界的高層一片難言的靜默,萬馬齊喑。
他們不是被罵服了,他們只是不敢親自下場罷了。
恐懼,在真正意義上的文化精英之間瘋狂蔓延。
而與此同時,那些不知者無畏的跳梁小丑們反而愈發猖獗,上躥下跳,將一篇大多數人都看不懂含金量的文章,攪成了年度風云。
事情變得越來越有趣,這篇文章的影響力,也在飛快的波及全球。
真的寫不完,寫文章不累,卡線太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