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我姑姑就這么一個女兒,倘若處理了,我就沒法和他們交待了,請書記無論如何都要給我這個面子,對她網開一面。”
孟春生沒想到事情并沒有善了,昨天他可是跟李蘭打包票的。
而且,姑姑一家為此,還接了他父母吃飯。
倘若李蘭因為收受紅包,被抓進去坐牢,他以后還有什么臉面再見姑姑一家?
“春生書記,你這話就有些不講政治,不講規矩了,什么叫我給你面子,對她網開一面,她這是犯了法,怎么能憑你我的意思,說抓就抓,說放就放呢?”
江一鳴批評道:“我們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個人的權力,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
“對,對不起書記,是我說錯話了,還請書記諒解。”
孟春生連忙改口,說道:“書記,這件事還希望能夠從輕處罰。”
“春生書記,你也知道,這件事不是取決于你,也不是取決于我,而是取決于她本人,根據法律規定,倘若她本人能夠認識到錯誤,主動交代事實情況,主動上繳違法違規所得,是可以從輕處罰的。”
江一鳴說道:“好在這件事還沒有公開,只要李主任主動交待,志超那邊我來給他說,他之前所調查的全部作廢,按照李主任主動交待來處理。這還是我看在你的面子上,才對他特殊照顧的。”
“書記,我明白,我現在就去做她的工作。”
孟春生說道:“最終會有什么處罰?”
“我看了下材料,金額也不小,倘若她主動上繳違法所得,我跟紀委的同志商量下,爭取對她寬大處理,盡量只開除,不再進行刑事處分。”
江一鳴說道。
“好的書記,感謝您的照顧。”
孟春生知道,這件事沒有回旋的余地,也只能這樣處理了。
幾方通氣后,達成了一致意見。
到了常委會上,縣紀委書記李如輝把處理結果簡單匯報了下。
“縣優化營商環境方案下達之后,工商局未能及時學習文件精神,執行不到位,工商局依然出現工作人員亂作為、慢作為的現象,嚴重影響了西川縣政府的形象,破壞了優化營商環境,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吳杰做出如下處理,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加強單位整改,一個月后,向縣委縣政府做整改匯報。行政審批科李蘭能夠主動交待自己的問題,并上繳違法所得,鑒于其危害性較小,對其做出開除處理。對于其他幾名工作人員,交由工商局進行調查處理。”
李如輝接著講道:“鑒于縣食藥監局涉案人員較多,涉案金額較大,提議由縣委成立調查專班,對其進行深入調查。”
李如輝講完之后,江一鳴做了兩點補充,并讓大家發表意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