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逼供?”
李想神色稍稍一怔,隨即釋然。
在沒有天眼和指紋鑒定的時代,用疑罪從無來定罪,根本就是不切實際的。
相反,刑訊逼供在很多情況下都是必須的,很多案子都是這么破的。
“是啊,大唐的律法里,就有刑訊逼供的手段。喏,那就是特制的刑杖。”
武媚娘指著大廳里的幾根棍子。
像大唐法律這樣枯燥無味的東西,一般人還真看不下去。
可偏偏,武媚娘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并且將其中的要點全部記了下來。
沒想到,今天竟然派上了用場。
就在李想與武媚娘交談之時,那名被關押的犯人,也已經被押了過來。
顧剛看了李想一眼,見他并沒有看向自己,這才放下心來。
“人犯張慕,你可知罪?”
“大人,我是無辜的!”
張慕已經被審過幾次了,不管他是不是有罪,都不可能這么容易就招供的。
“好啊!張慕,我且問你一句,當日你在林春浩家中飲酒之事,可有旁人作證?”
張慕跪在地上,顫聲道:“林春浩家沒有老人,也沒有孩子,只有他一個人,那天晚上就我們兩個。”
顧剛又向林春浩望了一眼,問道:“林春浩,張慕說他這個月初一在你府上飲酒,直到亥時三刻才回去,是不是真的?”
不等林春浩說話,顧剛又是“啪”的一聲,重重的敲在了驚堂木上,“你想好了再回答。兇手的同謀,輕則流三千里,重則同罪。”
林春浩聽了顧剛的話,不由得打了個寒顫,他看了張慕一眼,這才抬頭道:“縣令大人,我說的句句屬實,絕對不敢有半句虛言,還請縣令大人明鑒,放了我吧。”
聽到林春浩又問了一遍同樣的問題,顧剛臉色一沉,道:“那你告訴我,你那天喝了多少酒,都喝了什么酒,在哪里買的?”
“一壇紹興花雕酒,這酒還是村里一家鋪子里買來的。”
李想在一旁聽得直搖頭。
這段對話,他這兩天已經聽了不知道多少遍,幾乎可以倒背如流了。
這個案子,他看過了,并不復雜。
死者是江都縣下屬的一個小地主,家里有一千多畝地,在江都縣也有幾家店鋪,算得上是個有錢人。
不過,這位小地主的妻子剛死不久,他的獨生女也病得不輕。
她的女婿就是張慕。
這一天,小地主死于家中。
無論在哪個時代,受益最多的人,一般就是兇手了。
顧剛能在江都縣這個上縣的縣令,自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燈。
他讓縣衙中的地痞流氓們,經過一番調查,終于找到了張慕的蹤跡。
小地主的妻子去世了,而獨生女得知噩耗,也就一病不起!
如此一來,他的家產自然就落在了張慕頭上。
張慕自然是最有動機的人。
然而,在這個講究口供的時代,張慕卻是有著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案發當天,他到林春浩那里去喝悶酒,一直喝到亥時三刻。
本來,只要嚴刑逼供,張慕十有八九會招供,顧剛也能把案子破了,甚至還能從小地主那里撈點好處,名利雙收。
不巧的是,李想這個監查使也在揚州。
既然來了也就算了,該擔心的是揚州刺史才對,誰知道這位燕王卻跑到江都縣來了。
這種情況下,顧剛是絕對不敢用刑的。
難道讓燕王看著自己刑訊逼供?
這就有些尷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