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勘驗現場交給我和沈警官,你去問吧。”
話罷,尹十三看向沈警官;“我想知道你們出警的時間。”
剛才在車上的時候,尹公子第一次聽完鄭蓉和的講述就意識到了一點不對勁之處,鄭培源打電話的那會如果是車禍案剛發生的時候。
江城治安署的人趕來少說也要兩三個小時,這期間難道鄭培源就不擔心鄭蓉和醒過來嗎?
萬一女人醒過來,發現自己在車上,會不會逃跑?
那他們栽贓嫁禍的目的,不就功虧一簣了嗎?
如果用了某些安眠藥或者迷藥,這些東西從鄭容和的身上都是可以檢測出來的,鄭家栽贓嫁禍的手段還沒這么簡單,不然之后也會被人詬病,他們跟公安系統沆瀣一氣,但是檢方不一定。
檢方那邊不認口供,唯物辯證,甚至大多數時候一起公訴案件中,口供只能起到輔佐作用,頂多就是江城市治安署先強迫鄭蓉和簽了認罪書,再想辦法給她拘進去,讓治安署打著搜集證據的名義拖著。
……按照這個思路,合外派的人也不是真的非得給她鄭蓉和定罪,只需要先拔除掉許平良這個上躥下跳的小丑就夠了,鄭容和只是他們給自己人脫罪的替死鬼,她死不死也不是那么重要。
但,許平良出現在這里的原因還是未知,如果提前在其他地方殺害許平良,把尸體轉移到這里倒是可以說得通,可是時間上又該如何把握?
總不可能許平良下午兩三點就死了,結果下午七八點鄭培源報案,揚言自己目擊了一場車禍,這不是一個天大的破綻嗎?
移交送檢,檢方看一眼死亡時間和報案時間,立馬就給你駁回了。
如果是有預謀的犯罪,起碼要保證不能在一些地方犯下小孩子的錯誤,起碼明面上遞交上去的東西不能被輕而易舉的駁回,被分分鐘看出破綻吧?
換言之,鄭培源打電話報警的時間,八成極有可能就是許平良真實死亡的時間。
這樣才方便在之后給鄭蓉和送進去之后讓口供和案由對上,讓卷宗內的東西看起來合理。
那么問題就來了,鄭培源報警的時間,如果是許平良真實的死亡時間,也就是說許平良是下午七八點左右去世的。
那么更扯淡的事情就出現了,鄭蓉和是在幾點被擄走,然后轉移到了這地方的?
也是七八點?
那他們就不擔心在江城市治安署的人過來之前,鄭蓉和醒來?
中間可是有足足三個多小時的車程啊!
不弄暈鄭蓉和,他們總不能是在鄭蓉和推門走出包廂的一剎那,給她傳送到了車廂中吧?
可是如果弄暈了鄭蓉和,把她轉移到了車里,一個陪酒小姐,突然離席三小時,客人不鬧?
領班不鬧?
沒人發現?
眾目睽睽之下,鄭蓉和不見了。
她可不是簡簡單單從自己家中一覺睡醒出現在了車里,那是在陪酒上班的地方。
沒人警覺,沒人懷疑?
除非鄭蓉和真的跟她自己描述的一樣,前腳剛推開包廂的大門,后腳一轉眼扭頭發現自己出現在了一臺車里,扭頭就看見了外面治安官在砸車窗戶。
只有這樣,才滿足鄭蓉和說辭中,自己前腳離開包廂,后腳出現在車廂內,而且也不會引起她工作的地方其他人警覺的方式。
畢竟,她又不是消失了好幾個小時,她離開之后就被治安官逮捕了。
但是這就更奇怪了。
假設,如果許平良是在下午七八點被殺害轉移到了這里,布置好了現場同時間鄭培源打電話報警,江城的治安署出警,在約莫十點鐘左右抵達晉城案發現場,然后鄭家的人真的調動了神路玩家,使用了某件具備傳送功能的道具,在鄭蓉和離開包廂的一剎那,給她傳送到了車上……
那鄭蓉和其實就有了尸檢之后的不在場證明啊!
只要尸檢許平良的死亡時間,發現這人是七八點去世的。
那么七八點的時候,鄭蓉和上班的地方,監控錄像和其他目擊證人自然會為她作證。
作為一個案件,疑點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