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看了看身旁的老管家。
老管家點點頭:“都留著呢。”
距離長樂客棧不算太遠的一座破舊倉庫,兩側的門板墻壁被枯藤灰塵覆蓋,冬日陽光留下斑駁淺影。老管家拿著一把銅鑰匙費力的打開銅鎖,倉庫里蕩起一層粉塵。
寧十捂住口鼻,皺著眉頭走進去,入眼全是破桌子爛板凳,能用的不多。煙塵漸斂,角落里的木匣子終于落入他的眼中。
顧不得臟亂,寧十幾步走過去,推開旁邊的雜物,如獲至寶:“青鳥,付銀子,那家客棧,還有這倉庫里的東西,我全要了。”
木匣子不算啥稀罕玩意兒。
但這匣子是孟**最后留給寧十的念想了。
寧十很清楚自己短時間內根本去不了魔山,想姑姑的時候看看木匣子,也算是睹物思人了。
簽字畫押,一手交錢,一手過戶。
返回永歡坊的時候,寧十背了一個木匣子,春夜跟葉青鳥撅著嘴,陳余生在旁邊勸著。一千兩銀子,本來是買宅子用的,現在卻買了個死過人的破客棧,手頭只剩下二百兩,怎么可能不生氣。
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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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越想越來氣。
然后,讓她來氣的事情還在后面呢。
黃昏中返回永歡坊,本來想著能喝一口餛飩湯,暖暖胃,可到了原本攤子的位置,卻只看到一片狼藉,林豎橫、鹿嚴跟夏平凡全都不見個人影。
葉青鳥剛要爆粗口,陳余生趕緊去旁邊問了問:“人被官府的衙役帶走了。”
葉青鳥深深的吐出一口氣:“賣個餛飩衙門也管?是破壞洛陽治安了,還是擾亂百姓生活了?欺負咱們是外鄉人嗎!不行,走,找他們去理論理論!”
寧十盯著地上的狼藉,仔細看了看,甚至還捏起一塊木頭瞧了瞧,木頭剛放到手心里就碎了:“青鳥,消停會兒,搞清楚事情的始末再說不遲,先去衙門問問情況。”
京兆府距離永歡坊隔著七條街。
寧十領著葉青鳥、陳余生還有春夜,一路走過去,天已經快要黑了。
剛好有衙役從府內出來,寧十不敢讓葉青鳥上去問,只好自己過去,一番攀談,甚至塞給對方一點碎銀子,這才得到確切的消息。
人,確實就在京兆府里面。
抓過來的原由是打架斗毆,破壞了名例律,律法規定:“相爭為斗,相擊為毆,見血為傷。用拳腳打人,不管是否致傷,笞四十。用拳腳將人打傷,或者以物打人而未傷,杖六十。用器物將人打傷或拔掉他人方寸以上頭發,杖八十。致耳鼻出血或吐血,加二等。”
按照那名衙役的說法:“林豎橫三個人跟人斗毆,動了拳腳,動了武器,也將對方一個人鼻梁打出了血,三個人全部杖八十,加二等。”
若想提前離開,繳納一百兩的保釋金就可以將人領走。
葉青鳥一聽就更來氣了:“鹿嚴只是鹿家寨沒見過世面的少年,夏平凡雖然有個厲害師父,可是年紀小不懂事,你林豎橫好歹也做過地火風雷閣的大師兄吧,現在又是碩果僅存的閣主,你丫就這樣還想著復興宗門?狗屁!一天不見就上房揭瓦!虧了大家還以為你沒從傷心中走出來,什么事情都讓著你,我看是白年長那兩歲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