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歷代的朝廷,往往不愿、甚至無力去承擔這筆費用的。
退一萬步講,
即便以上問題都不考慮,就當直接解決了。
那么鴨子吃完蝗蟲的善后問題,也是一個需要政府頭疼的問題。
大量外來鴨群進入本地,
很可能在吃完蝗蟲后,轉而啄食當地的莊稼。
從而造成新的損失,引發本地農民與“鴨軍”主人的糾紛。
首相陳登持笏出列,他向劉備躬身說道:
“啟奏陛下,臣昨夜已與內閣閣員擬定了初步的治蝗方略。”
“經李相建議,最終寫成了草案。”
“請陛下過目。”
話落,陳登拿出草案。
劉備揮手,示意不用看了,讓他自己念出來。
陳登與李翊對視一眼,見李翊點了點頭,他方才念道:
“臣請設三百蝗吏,佩銅符巡野。”
“每吏配耒耜手十人,專司掘卵。”
“百姓報得蝗子一斗,賞粟三升!”
劉琰詫異道:
“蝗卵細如粟米,如何識得?”
“易耳!”
李翊自袖中抖出琉璃盅,盛著赭色蟲卵。
“此物多產堤岸濕土,狀若蜂房。”
“可教童子辨識——兒童目明,更勝成人。”
話音未落,大司農麋竺捧著算盤驚呼:
“三百蝗吏、三千耒耜手,月耗糧餉五萬斛!”
“更遑論賞糧,又是一筆巨費。”
“較之蝗災損失,不過九牛一毛。”
李翊示意陳登繼續說。
“可在河北蝗災重發地,設六大官鴨坊,常備鶩鳥二十萬。”
“選退役老卒為鴨倌,按軍制管理——此乃永絕蝗患之基!”
眾人聽完陳登這個提議,無不倒吸了一口涼氣。
看來這是要下血本去治理蝗災了。
如果古代政府真的決心嘗試推行“以鴨治蝗”的政策,它需要一套極其復雜和昂貴的系統、
就像陳登適才提出的,設置“蝗吏”,鼓勵農民報告蝗卵和跳蝻的發現情況。
必須早發現、早應對,在蝗蟲起飛前進行撲殺。
然后建立“鴨兵”儲備和后勤系統。
通過集中養殖,在戰略要地建立大型官辦養鴨場。
常年儲備大量鴨子。
設立征集機制,制定政策。
在蝗災發生時,強制征用民間鴨禽,并給予補償。
至于指揮權,仍然由中央統籌,地方官負責具體執行。
同時還需要人力動員,招募和動員大量農民作為“鴨倌”。
負責在田間地野放鴨、驅趕和收攏鴨群。
這相當于組織一支臨時軍隊。
當然了,主力軍仍然是人。
“鴨兵”只能是奇兵,主力必須是人。
歷史上最有效的辦法依然是《捕蝗圖說》等典籍記載的:
組織民眾,采用圍撲、火燒、土埋、網捕等方法。
這是成本最低、最能快速動員的方式。
再有就是設立獎懲制度:
對捕蝗有功的官員和民眾給予獎賞,對防治不力的官員進行懲處。
這套系統雖然聽起來很美好,但實施起來極其困難。
光是這養殖成本,大規模官養鴨群需要持續的糧食投入、人力管理和場地建設。
這就是一筆巨大的常年性財政支出。
而大規模、遠距離調動“鴨兵”和民夫,其消耗的糧草、物資也是天文數字。
甚至不排除超過蝗災本身造成的經濟損失。
至于官僚系統的負擔,它需要一套全新的、復雜的官僚體系來管理這件事。
其帶來的貪腐、低效和內部消耗可能讓計劃效果大打折扣。
當然,還有社會成本。
大規模征用民夫會影響農業的正常生產,引起民怨。
種種現實擺在眼前,都成了實行防災的巨大阻礙。
面對這筆經濟賬。
劉備眉頭緊鎖,他暗嘆當皇帝果然是天下第一苦差事兒。
如果顧著這個,便顧不著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