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樂志兩口子去了公安局,馬百昌知道是陸明遠讓來的,就帶他們看了案宗。
雖然這個案子不屬于未破懸案,但馬百昌對這個案子很在意,因為陸明遠說這是朱良平的案子,如果破案那就是又一樁大案。
陸明遠的意思是讓馬百昌與周樂志配合,看看能不能從周樂志的回憶里找到蛛絲馬跡。
兩口子看著案宗也看不懂什么,但是知道了發現李嬌嬌尸體的時間,就是02年2月27日,地點是縣城南面的大清河杏山縣河道200米處。
“樂志,屋內沒有外人,咱們可以共同探討,或許可以幫你想起什么。”馬百昌見二人看完案宗,請他們坐下來說話。
“不怕馬局長笑話,我昨晚幾乎一晚沒睡,還列了個時間表,我也沒發現什么啊。”
周樂志說著拿出一張紙,上面密密麻麻寫著他伺候朱良平老丈人期間的事情,就連老爺子罵過朱良平的話都記起來了,卻是沒有特殊的事件。
馬百昌道:“我分析當晚讓李嬌嬌去河邊的人不可能是朱良平,反倒是他媳婦的可能性更大,而你跟他媳婦陳麗梅交往應該很多吧。”
周樂志點點頭,卻是想不起來什么異常。
馬百昌看向吳麗娜,卻見她有些心神不寧著。
“弟妹想起什么了嗎?”馬百昌問。
“哦,沒有。”吳麗娜連忙搖頭,看了眼手表。
馬百昌道:“那好,如果你們想起什么,隨時可以告訴我,我電話24小時開機。”
出了公安局大樓,二人坐進車里,吳麗娜還是心神不寧著。
“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了?”周樂志問。
“好像是,”吳麗娜緊張道,“你先查查02年2月26日是不是正月十五。”
周樂志給辦公室打電話讓他們查,結果還真是正月十五。
周樂志茫然的看向吳麗娜。
吳麗娜道:“我想起來一件事,就是那年正月十五,我聽說你去醫院伺候朱良平老丈人了,我覺得這是好事啊,而且我知道朱良平老丈母娘一個人在家,我就合計著正好十月十五,我就去他丈母娘家問候一下,這樣咱不就和朱良平徹底建立私人關系了嘛,
一開始那老太太不讓我進屋,我說你在醫院伺候他家老爺子,她才讓我進屋,我們聊的還挺好,老太太還讓我陪她看電視劇,電視劇叫啥名來著?我想不起來了,當時都沒心思看電視。”
“什么名不重要,往下說。”周樂志催促道。
“大概都十點多了,電視劇才演完,然后我正要走,朱良平媳婦陳麗梅回來了,渾身濕漉漉的,看我在這,把她嚇了一跳,而我也嚇一跳,因為那天也沒下雨,她整個人就跟掉河里了似的。”
周樂志一聽,眼睛瞪圓了:“那你剛才怎么不跟馬百昌說?”
“這能證明是陳麗梅干的嗎?”吳麗娜反問。
“李嬌嬌是掉河里淹死的,如果那天陳麗梅也掉河里了,就說明是她倆都掉河里了,然后是陳麗梅按住李嬌嬌淹死她的,因為大清河的水并不深輕易淹不死人,最起碼陳麗梅的嫌疑很大。”
“嫌疑大有個屁用,而且她濕漉漉的事估計只有我看到了,如果馬百昌去找陳麗梅詢問,陳麗梅肯定認為是我說的,然后警方還是找不到有用的證據,那咱們不就得罪了陳麗梅了嘛。”
周樂志想想也是,警方是見縫就鉆,不在乎這件事對他們兩口子會不會有影響,如果最后陳麗梅什么事都沒有,得罪人的只能是他們兩口子。
“打那之后你就認識陳麗梅了?”周樂志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