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口紅,張保珍的毛絨大衣更貴,這時候的成衣其實不便宜,特別是洋氣的毛絨大衣,往少的說大幾十,往高了說一兩百。
這玩意本來就是賣給有錢人的,就像八九十年代東北女人追求貂皮大衣一樣,那時工資普遍也才幾十到一百,但一件貂皮大衣少則三五千,高則十來萬。
所以這玩意根本就不是窮人買的,張保珍夫妻一個六七十,除去吃喝,人情往來,各種費用,一個月能存五十就不錯了。
買這么一件好衣服,正常人都很愛惜,過年過節拿出來穿一下,最多出門的時候穿,誰在家都穿著,臟了多難洗。
現在的房子可不是后世地板瓷磚,不干活也難穿干凈。
除此之外,張保珍急于撇清和李楊的關系也不正常,那名百貨商店的路人說兩人很熟,她卻極力說只是普通朋友。
一般來說,說是朋友就行,為什么要強調普通朋友呢,證明知道李楊失蹤的事,眼神又躲閃,那就是不想被人發現什么。
李文華不確定兩人的不正常是否和李楊有關,但有事隱瞞是肯定的。
有沒有關系,挖出來就知道。
他的強硬態度令兩人更加緊張,特別是張保珍,已經有些慌神,眼睛不住的往喬士凱瞟,似乎在求助。
如此表現,張志勝和永輝他們怎么可能看不出兩人有問題,掏出手銬:“既然這樣,那就去局里說吧。”
喬士凱連忙出聲:“我說,我……那天有人找我辦事,然后我就回來了。”
永輝質問道:“那你剛才怎么不說,辦事就辦事,為什么要遮遮掩掩的?”
“那個、那個……”喬士凱支支吾吾有些說不出口。
李文華和趙鵬飛張志勝三人都懂了其中意思,收錢了唄。
只有永輝沒明白,緊逼著問:“那個什么?老實說!”
李文華沒管,而是看向張志勝,后者微微點頭快步打開門出去。
幾分鐘后張志勝回來,雙手做喇叭狀湊到李文華耳邊:“鄰居早上看到他去上班了,但沒人看到他回來。”
李文華皺眉,隨后又舒展開,鄰居證明不了,還可以找那個要辦事的人。
如果真是這樣,那他們家的經濟問題就說的通了。
可李文華還是覺得哪里不對,但又說不上來。
與張志勝對視一眼,兩人都點點頭,不管是否和李楊失蹤有關,既然收錢那就先帶回去再說。
隨后看向張保珍:“那你呢?”
張保珍見丈夫都撂了,趕忙說:“我中午提前回來做了飯,給他們喝酒,自已先吃了點就回去上班了。”
這時她的神色反而沒有之前慌張,仿佛說出來后懸著的心落地。
喬士凱又補充道:“本來是辦完事在家里給錢的,但他還有事沒來。”
李文華看著他,有些意外,這么講究的嗎,先辦事,后收錢,完了還準備在家請吃飯?
沒個幾百塊的好處干不出來吧?
一個四十多塊錢工資的人,能解決幾百塊的事,挺能耐呀。
幾人把喬士凱帶回了局里,顧不上吃飯,又騎車去了那個拿錢求辦事的人家里。
得到證實的是,這人確實在那天找過喬士凱辦事,但好處費可不是幾百,而是二十塊錢。
兩人是舊識,喬士凱邀請去家里吃午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