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老太最終還是被兩名警察“請”出去了,有她在這里根本沒法往下談。
至于為什么是兩名……
死了兒子的于老太,此刻單打獨斗沒人是她的對手,沒見張寶喜的瓜都被她給看了嘛!
剛剛宣布調查結果的民警,又黑著臉重新念了一遍。
幸虧自行車廠的會議桌大,要不然剛才那一下子餓虎撲食,他臉上少說得添上五道血痕。
沒了人打擾,順順利利地念完,核心內容就是,排除于勝利被他殺的可能性,所以也就別胡嚎爛吼的要給他報仇了。
大晚上的不睡覺,跑到人家工廠的倉庫,還能干啥好事,死了都活該。
“另外,在調查的過程當中,警方掌握了一個關鍵信息,死者于勝利之前曾多次要求于保忠,一起盜竊自行車廠財物,但均被拒絕……”
唰!
一時間,于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于保忠的身上。
“于保忠!”
于家大姐指著于保忠,怒目圓睜,恨不能把他給生吞了。
“安靜!”
警察也煩了,昨天大半夜的出警,折騰到凌晨一點多才收隊,本來就憋著火呢,今天又來現場重新勘察了一遍,現在宣讀個調查結果,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打斷。
于家大姐罵人的話都到嘴邊了,被警察一聲喊,又硬生生地給憋了回去,只能惡狠狠地瞪著于保忠。
警察繼續!
雖然沒有在現場找到于勝利實施偷盜的物證,但考慮到證人和死者的關系,警方認為證詞還是非常可信的。
“自行車廠成品倉庫內的不銹鋼管,堆放不牢固,意外出現垮塌,這也是造成于勝利死亡的主要原因……”
這就是在找平衡了。
就算于保忠的證詞被采信,可畢竟于勝利已經死了,死無對證的情況下,警方也需要運用一下平衡術。
別說現在了,就算是放在以后,法制逐漸健全的年代,國內的警方辦案也是如此。
正所謂法理無外乎人情。
于家的寶貝疙瘩命都沒了,要是認定自行車廠一點兒責任都沒有,情理上實在說過不去。
對此,李天明也早有心理準備。
上一世,網上報道過的這類事件多了去了。
沒裝修好的房子,老頭兒偷摸進去收拾人家的紙盒子,結果沒留神從二樓掉下來摔死了,家屬還哭天搶地的要索賠一百萬呢。
還有那個帶著兒子在國道上騎行鍛煉身體的,兒子在沒有任何外部接觸的情況下摔倒,被途徑的大貨車碾壓致死,卻把責任推到大貨車司機的身上。
現在其實也一樣,于勝利跑到倉庫里偷東西,被鋼管砸死,現在卻要追究自行車廠物料監管不嚴。
“同時,大柳鎮農民建筑隊也負有連帶責任……”
李光強此刻也在現場,聽到這話,那表情比吞了蒼蠅都膩歪。
于勝利又不是死在工作時間,當時已經收工了,別的工人都在老老實實睡大覺,他偷偷摸摸地跑去自行車廠做賊,現在居然還要追究建筑隊的責任。
這是個什么狗屁道理?
也就是李天明提前給他打了預防針,要不然的話,李光強哪能忍得住。
警方宣讀了認定書,接下來就是針對賠償問題進行調解。
“一萬塊錢,我弟弟一條命,咋還不值一萬塊錢,我弟弟的身后事,還有我父母的養老,你們廠里都得管!”
于老太不在,于家大姐就是主事的。
至于于老頭兒,得知兒子的死訊后,當場就歇菜了。
心理承受能力還不如個老太太。
于家人獅子大開口,李天明連理都沒理,轉頭看向了坐在一旁的張寶喜。
這種事本來就應該工會出面協調,既然來了,總不能讓人扒個褲子,就不管事了吧?
察覺到李天明的目光,張寶喜此刻也是一陣頭大。
鋼鐵廠自然有著針對工傷、工亡事故的賠償標準,可于勝利既不是鋼鐵廠的工人,又不是自行車廠的職工,那些賠償標準,用在他這里根本沒依據,再說了,一萬塊錢未免也太離譜了吧?
現在社會上萬元戶都還是稀罕物呢!
“這位女同志,剛剛警察同志已經說了,你弟弟可是涉嫌盜竊國家和集體的財產,這才……”
“證據呢?”
于家大姐朝張寶喜攤開了手,目光卻依舊惡狠狠地等著于保忠。
要不是這個狗艸的胡嘞嘞,誰干說于勝利去倉庫是為了偷東西?
“沒有證據,憑啥誣陷我弟弟是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