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極大的方便了商貿往來。
但各種“黑錢”,也被肆無忌憚的存進了大明銀行。
錢莫貪是因為思想觀念相對陳舊,心底里還是不信任大明銀行,才挖坑埋銀子。
但“人販子”們都能遠赴南洋做“豬仔”生意了,相對而言,思想上自然更能接納新鮮事物。
大量錢財便被他們存進了大明銀行。
僅憑存折便能取錢,這幫人自然有恃無恐。
但在官兵的威嚴震懾下,“人販子”的家人還是乖乖交代了藏錢之處。
魏鎮刑原本最擔心清溪百姓聚眾鬧事,也并未發生。
紀綱一邊張貼告示,一邊派人敲鑼打鼓地宣告:自己是朝廷的欽差,奉朝廷之命,查辦大明百姓被拐騙、綁架至暹羅、蒲甘等地為奴一案。
只要未曾涉案、未曾參與其中的無辜百姓,一律不會受到牽連。
不僅如此,紀綱還從抄沒的錢財里拿出一小部分,遍賞清溪百姓。
只要沒參與“人販子”的惡行,也不是其家人,且未從中獲益,每人都能領到一筆小錢。
錢雖不多,公開說法是贊賞他們“出淤泥而不染”,品行高潔,特予獎勵。
同時,鼓勵他們與“作惡多端”的“人販子”劃清界限。
這些人壞事做盡,敗壞了清溪的名聲,必須予以嚴懲。
只要知曉他們的惡行并向官府舉報,都能獲得獎勵。
每有人來領錢,便會聽到這番話:只要舉報,就能獲得更多賞錢。
很快,便有人帶頭舉報。
別看那些“人販子”平日里在家鄉裝出一副“大善人”的模樣,可做的事喪盡天良,清溪百姓中,不少人都恥于與他們為伍。
只是不愿惹麻煩招惹他們,只能平時盡量不與他們往來。
如今朝廷查辦此案,他們便順理成章地站出來揭發。
再者,哪怕是受過“人販子”小恩小惠拉攏的百姓,對這些一夜暴富的家伙,心底也滿是嫉妒。
如今有機會,自然要“落井下石”。
尤其是有人帶頭后,舉報的人越來越多。
到最后,幾乎整個清溪的百姓,上至八十歲的老人,下至七八歲的孩童,包括婦女,大多都簽字畫押。
要么是承認自己的“罪行”,要么是舉報“鄰居好友”在外的惡行。
當然,除了“人販子”的直系家人,其他人的消息多是道聽途說,有的甚至傳了好幾手,并非直接從“人販子”口中得知。
但這也沒關系,紀綱只管讓人記錄在案,核實無誤后,便讓人簽字畫押。
這些東西,能不能作為證據姑且不論。
至少那些“人販子”,再也沒機會躲回故鄉,在熟悉的地方茍且偷生。
舉報過他們的鄰里鄉親,如今就算為了自身的安全,也絕不允許這些惡徒逍遙法外。
紀綱這一手,看似未動刀槍,卻有著“斬草除根”的狠辣效果。
從此,清溪縣那盤根錯節的“詐騙文化”,被連根拔起,清掃得干干凈凈。
魏鎮刑身為都按察使司,在刑名上摸爬滾打了整整二十年,辦案經驗不可謂不豐富。
可他心里清楚,若這案子落到自己頭上,絕無可能像紀綱這般辦得干凈利落。
說不定早就陷入僵局,一籌莫展了。
畢竟,案發地不在清溪,官府手里毫無頭緒,連誰是“人販子”都難以確定,調查根本無從下手。
但紀綱一系列行云流水的操作,看得魏鎮刑暗自咂舌,不得不服。
不愧是被陛下一眼看中、破格提拔的人!
如此復雜的大案,卻能快刀斬亂麻般,輕松搞掂。
這手段和能力,確實是一流的。
然而,世上又哪有“圣人”呢?
魏鎮刑在整理抄查來的贓款贓物時,敏銳地察覺到紀綱的小動作——他偷偷私藏了一小部分,比例大概在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