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他們又去商場,買了一臺手機,三個耳機。
“潮哥,你這邊的代言不衝突吧別到時候搞得你這邊代言不合適。”
“沒事,我們這方面沒代言。”
周樂點點頭,緊接著就對一直跟著他們的攝像機說道:“各位企業老板或者是公司市場部的老總們,如果有合適的手機品牌或科技領域品牌代言需要的話,可以找潮哥,或者直接贊助節目。
如果能成的話,記得隨便給我點介紹費就行了。”
周樂順便打了個gg,而他買的手機和耳機也都是小米的,反正現在代言還在,不如順手幫忙宣傳一下。
孟子藝這邊也沒什么競品的代言,所以也不衝突。
最終買好了全部的東西,他們就開始尋找合適的場地,場地算是比較好找的,當地哪里可以擺攤,哪里有廣場,這一打聽就能知道。
但在尋找的時候,周樂忽然想到了很重要的一點。
“潮哥,我有一個很好的點子,雖然咱們的目的是為了賺錢,但也需要去引導大家做一些有意義、正確的事。”
於是周樂把自己的想法說了一下,鄧潮聽后眼睛一亮。
“這個好啊,這個太有意義了,就按照你說的來!”
而他們商量好之后又看向攝影師和一直跟著他們的執行導演。
“放心,在這里到時候會給你們留個懸念,剛才的內容會剪掉,等到正式開始做生意時再放出來。”
只是就算如此,他們到了之后還是先去找了一下這個廣場上的管理處,詢問是否能夠擺攤。
對方一看到節目組這么大陣容過來也嚇了一跳,還以為是出了什么事被附近居民曝光找記者來了,但一聽是要在這里拍節目,他們想了一下最后也同意了。
但這里聊天的過程節目組並不打算放出來,於是在對方同意之后,重新拍了一段。
直接表明來意,也別說是要拍節目,就說是想要擺地攤套圈。
說完對方直接同意就好。
而這不管是周樂等人,又或者管理處的人也都經歷過,因此他們又來了一遍之后,管理處這邊派了一個人跟過去圈好了經營范圍。
同時這工作人員也會在現場幫忙維持秩序。
“辛苦您了。”
周樂和對方道了一聲謝之后就開始擺東西。
貴重的東西自然擺在最后面,便宜的則是往前面放。
“那簽名照呢”
孟子藝最后問道。
“放第一排吧。”
三人同時說道。
其實如果按照市場價值而言,三人的簽名照放在最后一排都不為過。
東西是常見東西,可簽上名字之后就會具有稀有屬性。
簽名照對有些人來說並沒有什么大用處,可是對於粉絲而言,幾千乃至於上萬塊買到自己喜歡的藝人的親筆簽名照片並不算虧。
畢竟有錢難買自己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