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張明敏喜出望外,這小姑娘竟然是沖自己來的,“我能看看這首歌嗎?”
周惠敏遞了出去。
喲,還是一首國語歌,張明敏的音樂素養比周惠敏強的不是一點半點,他大略掃了一遍就開始輕輕哼唱。
周惠敏感覺比自己唱的好多了,感覺交給這位叔叔應該是不錯的選擇。
唱完第一遍,張明敏感慨道:“好歌,好歌啊!”
這首突然冒出來的歌曲比之前公司給他找的那些原創歌曲強的不是一點半點,甚至不遜于翻唱的那些臺灣歌曲,在曲調的風格上也有臺灣那邊的味道。
“你這個朋友是臺灣人嗎?”
“不是,”周惠敏搖頭,但也沒說是哪里人,她問,“那可以賣了嗎,能給多少錢啊?”
她迫不及待想把好消息告訴阿明。
張明敏知道資本家都是貪婪的,這個小姑娘一看就是什么都不懂的,她這樣很容易被他們老板坑。
于是他建議道:“你先讓你那個朋友帶著這首歌加入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這樣他的歌就受到保護了,然后再來我們公司找我,我把你介紹給我們老板。”
以前香港也不怎么重視音樂創作者的權益,不過自從76年成立了“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后,這方面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不僅肆無忌憚地抄襲情況大大好轉,而且詞曲作者還能享受到爆款音樂作品的銷售分成。
周惠敏也是第一次聽說那個協會,她有些頭大:“可我朋友不在香港啊,我可以幫他注冊嗎?”
“應該可以吧。”
“那注冊需要錢嗎?”
“需要,但不多,一百多塊吧。”
周惠敏更為難了,一百多塊我也沒有啊。
見她為難的樣子,張明敏猶豫了一下,掏出一張百元大鈔。
“我先借給你吧。”畢竟是專程給自己送歌,那說明應該是自己的歌迷,借錢給歌迷他放心。
之后他把協會的地址寫給周惠敏。
周惠敏也忙留下了自己家的地址,一百塊對于她來說可不是一筆小數字。
因為要去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注冊,周惠敏耽誤了回家的時間。
當她到家的時候鬼伯都收攤了,幸好媽媽做工到更晚,沒有發現自己這么晚回家,她趕緊把晚飯做出來,等媽媽回家一起吃飯。
雖然耽誤了些時間,但好在總算注冊成功了,不過其中也是有些曲折的。
因為她只知道阿明的真名“魏明”和藝名“阿明”,沒有出生日期,沒有照片,也沒有地址,所以嚴格來講是不能注冊的。
還好辦事人員看她是個小姑娘,這才通融了一些,表示可以后補,但地址留的是她家。
不過這樣自己就有機會找阿明要他的照片和出生日期了!
想到這,阿敏還有些期待呢,阿明到底多大了,長什么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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