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了一覺,周惠敏第二天周日上午又跑了一趟永恒唱片,找到了張明敏叔叔。
“你那個朋友阿明到底是什么人啊?”昨天太匆忙,張明敏都沒來得及問。
“好像是個大學老師。”
“大學老師?”張明敏驚訝不已,“港大的還是港中大的?”
周惠敏:“北大的。”
“北?大陸的那個北大?!”
見周惠敏點頭,張明敏肅然起敬,這首歌自己一定要唱,而且一定要唱好!
隨后張明敏帶著女孩找到了公司老板鄧炳恒。
鄧炳恒搞唱片公司多年了,雖然一直不溫不火,但畢竟也是資深人士,還是懂音樂的。
他一眼就看出這首歌的質量,為了幫忙提價,張明敏還表示這首歌是他朋友創作的,希望由他來演唱。
“這個妹妹麻煩出去等一下,我們商量一下。”
周惠敏出去后忐忑地等了十幾分鐘,隨即她又被叫了進去。
“這首歌我公司買了,歌詞1000塊,曲子1500,銷售分成另算。”
一共2500塊,還有銷售分成,這讓周惠敏非常驚喜,這屬于小有名氣的音樂人的價格了。
不過銷售分成現在就是一句空話,因為鄧老板并沒有想過給張明敏發唱片,只是想著錄歌之后去電臺打打榜,另外再去歌廳表演這首歌,看看是否會受歡迎,然后再另做打算。
代阿明簽了合同后,周惠敏立即拿到了2500港幣,她馬上抽出一張換還給了張明敏。
張明敏把自己家的電話留給了周惠敏:“以后有什么需要幫忙的盡管開口,如果你那個朋友阿明還有新作也可以找我。”
周惠敏點點頭離開了公司。
注冊會員的錢她覺得應該由自己出,所以這里面還有150港幣屬于自己,阿明可以得到2250塊。
150塊足夠支付郵費,另外還能給阿明買一些香港零食和電影雜志,他說過喜歡看電影的。
大陸現在的物質肯定非常匱乏吧,不知他聽沒聽說過巧克力和咖啡,隨即周惠敏回到香港島,逛起了家附近的超市開始采購。
這次回家早一些,有充足的時間給媽媽做飯。
吃飯的時候,媽媽從兜里掏出錢,給了周惠敏一百塊。
周惠敏一愣:“我平時的零花錢足夠了啊。”
“你不是要給大陸的筆友寄一些東西嗎,沒錢怎么寄,”周媽媽把錢推過去又道,“不過這種事最好不要太多,一兩月一次就好了。”
掏這筆錢,周媽媽還是有些壓力的,畢竟自己也不再年輕了,她可是要把女兒供到上大學的。
周惠敏感動地有些眼眶濕潤,媽媽是在43歲的時候才生的自己的,她現在都快六十歲的人了,只能打一些零工,其實非常辛苦的,一天都賺不到一百塊。
周惠敏把錢推了回去,然后從自己房間拎出了一包零食。
“其實我已經買好了。”
“你哪來那么多錢?平時零花錢沒舍得花?”周媽媽非常詫異。
“因為我幫阿明賣了一首歌,然后他給了我一成傭金。”為了讓媽媽相信,周惠敏又掏出魏明寫的那封信給他看。
反正信里又沒什么見不得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