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文化把包裹交給魏明后就去上班巡邏了。
宿舍里只有魏明一個,他坐在床上把包裹打開。
東西還真不少,首先是一堆零食,有巧克力、叉燒酥、馬蹄糕、牛肉干、曲奇餅干、糖果等,甚至還有一罐咖啡!
老爺子哪里認識的這種大方又饞嘴的女孩子啊,感覺這些都是她自己愛吃的。
魏明打開一包牛肉干吃了起來,接著又看到幾本雜志。
有后來創辦了金像獎的《電影雙周刊》,這本雜志算是主推新浪潮電影的根據地。
還有《香港影畫》,歷史更加悠久,主要是講電影明星和電影資訊的。
而魏明剛要粗略翻翻,就看到雜志里面嘩啦啦掉出幾張鈔票。
是港幣!
魏明的第一反應就是:那首歌賣出去了!
他把雜志里所有鈔票翻出來輕點了一下,一共是2250元港幣!
不錯啊!跟一部四萬字的武俠一樣的價格!
還得是搞音樂啊!
隨后魏明又看到了一份合同,這份合同顯示《溜溜的她》這首歌以2500港幣的價格賣給了一家叫永恒唱片的公司。
另外還明確了將來發售唱片的收益分配。
這個永恒唱片沒聽說過,應該就是一家小公司,也不知道最終會被誰演唱。
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后面的簽名。
簽的是本名“魏明”和筆名“阿明”。
魏明把合同湊近了一些,鬧鬼了,這不是我的筆跡嗎?!
因為是公司老總,前世魏明經常需要簽字,所以他的簽名是自己寫的最好的兩個字,非常有特色。
他趕緊掏出紙筆重新寫了一個“魏明”,兩相對比才能發現有細微的差別,但沒有對比的話,他自己都沒發現這是別人在模仿自己的筆跡。
看完了包裹里其他東西,魏明最后打開了那封信。
“阿明,不辱使命,已經把歌賣出去了,一共2500港幣,希望你沒有失望!合同也是我幫你簽的,怎么樣,像不像?”阿敏首先說重點。
阿敏同學你很得意是吧!
魏明失笑,沒想到她還有這種特殊才藝,還好大家只是筆友,這種人還是保持一些距離比較好。
阿敏又道:“為了防止被騙,我還幫你加入了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費就從我那一成里出好了,還剩一些就給你買了一些香港特產,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歡,那個咖啡不要多喝哦,會睡不著覺的。”
魏明豎起大拇指,阿敏做事夠局氣!
接下來阿敏又詳細解說了一下那些零食的特色和她自己的點評,還隱晦表達了上次魏明寄的那些零食哪些她比較喜歡,暗示的很明顯啊,果然是個饞嘴丫頭。
然后阿敏又重新說回那個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
“其實手續還沒辦完,人家要你的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和一寸免冠照片呢,住址我就寫的我家,其他你需要出示一下哦,下次記得寄給我。”
這種照片魏明倒是有,轉戶口和加入作協都需要,他還有幾張呢,可是給陌生人自己的照片他還是有些猶豫的。
算了,她要就給吧。
現在阿敏搬了新家,跟老鬼住一個小區,他們又是認識的,說不定早就見過自己的照片了呢。
提醒魏明發照片后,周惠敏又問魏明有沒有其他創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