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前男友(求月票)
技術科從鞋盒上面只找到了兩個人的指紋,經過比對,確認分別來自于錢紅星和宏城寶坻的一名保安,也就是周奕帶回來的兩份指紋。
但是在鞋盒內部的廢紙填充物上面,找到了一枚不屬于這兩個人的指紋。
經過和本市刑滿釋放人員的留檔指紋對比,最終確認,這枚指紋來自一個叫做蘇俊的男人。
很快這個蘇俊的資料就被送到了吳永成手里,而這時候周奕他們都已經出去執行各自的任務了。
蘇俊,一九六七年出生,宏城新河縣人,高中肄業。
一九八八年十月十四號因非法盜竊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被宏城第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蘇俊對判決結果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裁定本案犯罪事實清晰,證據鏈完整,維持一審判決結果。
一九九五年四月,蘇俊減刑半年提前出獄。
資料很簡單,在此之前這個蘇俊并沒有前科。
算下來,他出獄剛好兩年。
對于刑滿釋放人員,法律上并沒有對這類人之后的生活狀態有強制要求,他們和普通人一樣都享受人身自由。
但從實際情況出發,基層派出所基本上都會對轄區內的這一類人有一定的關注,既是確保社會安定,也是確保這些人能夠不再走歧路。
吳永成立刻讓人找蘇俊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了解他出獄之后的情況,以及現在的下落。
剛忙著給省廳發完刑滿釋放人員協查傳真的喬家麗走過來看了一眼,說道:“這不是那個姚玉玲的前男友嗎?”
吳永成頓時恍然大悟,原來是這個人。
錢來來上一回被孫坤綁架,正是因為這個蘇俊去找姚玉玲借錢,姚玉玲讓保姆楊姐帶著錢來來去旁邊公園玩會兒,才被孫坤趁機擄走的。
雖然當時這個蘇俊有不在場證明,但其實不能排除他是綁匪同伙的可能性,按理來說這樣一個身份敏感的人,是需要追查的。
但是因為有周奕的引導,所以孫坤被鎖定的太快太迅速了,所有偵查方向都放在了孫坤身上,自然就不會再盯著其他人懷疑了。
后面孫坤被抓,審訊過程中也確認了他是一個人作案,沒有其他同伙,因此蘇俊這個名字,幾乎從沒出現在吳永成的視野里。
而他剛才之所以覺得有點眼熟,是因為周奕寫的結案材料里,曾提到過一次這個名字。
吳永成拿起桌上的電話,立刻打給了周奕。
……
周奕的任務是調查那輛目擊者提供的可疑面包車,和那個刀疤眼騎的摩托車。
按照吳永成之前提的重點偵查方向,對車輛的追蹤思路鎖定在了失竊車輛上。
周奕通過指揮中心,向各分局和基層派出所發了調取近三個月來未破獲的車輛失竊報案的信息,匯總之后再重點鎖定車型匹配的報案。
最后查到了三輛符合條件的失竊車輛,其中兩輛是摩托車,只有一輛是面包車,周奕決定先去找面包車的失主了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