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后,海城警方接到一男子報警,稱自己被一個女人打傷。民警趕到后,發現一個腦袋流血的中年男子正拉著一個穿著暴露的年輕女人爭執不下。
男子稱自己莫名被這女人拿酒瓶砸破頭,但這種事在警方眼里可是一看就知道的事。當即把兩人帶回去分別審問,很快就確定了事件性質,年輕女人是某酒吧的坐臺小姐,跟這個男人談妥嫖資后出去進行了賣淫嫖娼行為。
但男子對女人的服務不滿意,只給了一半錢,于是兩人產生了爭吵,男人動手打了女人一個耳光,女人直接拿起酒瓶就砸破了對方的腦袋。
男人立刻就報了警,希望警察能為自己主持公道。
而結果也是顯而易見的,警察很公道的將兩人均處以行政拘留。
這個年輕女人就是胡瑩,這次被處十五日行政拘留。
但在此之后,就再沒有這個胡瑩的相關信息了。
看完資料,吳永成問周奕想法。
周奕說:“渡城的案子是三年前發生的,綏遠的案子大概是十個月前發生的。而胡瑩在海城賣淫兩次被抓,在這兩起案子中間。也就是說,胡瑩在去年一月份被海城警方二次拘留之后,才因為什么原因加入了這個犯罪團伙。”
“那么這個胡瑩的犯罪經驗其實是有限的,后續在審訊上,可以重點從這個胡瑩身上進行突破。”
“沒錯,不過前提是盡快抓到這幫人。”吳永成看看墻上的鐘表,再看看窗外的夜色。“已經三點多了,最多再有兩個小時天就要亮了,不好辦啊。”
周奕很清楚吳永成的擔憂,雖說晚上搜捕這個犯罪團伙的蹤跡難度非常大,但同樣的,黑夜也是警方搜捕的掩護。
一旦天亮,即便是穿著便衣,對于這種罪行累累的兇徒而言,他們的警覺性也是很高的,便衣很容易暴露或者引起懷疑,從而對人質的安全產生不利。
所以吳永成很希望事情能在天亮之前徹底解決。
突然,桌上的無線電發生滋滋的電流聲,然后一個聲音響起:“指揮中心,指揮中心,我是岐山路派出所的苗程,我們在開平區金啟路附近的一棟廢棄廠房后面發現了一輛白色面包車,車牌號碼是宏a34u73,請指示,請指示。”
無線電里的一句話,讓會議室里的所有人都精神一振。
吳永成立刻抓起無線電回應道:“這里是市局指揮中心,我是吳永成。苗程同志,請進一步確認你們的位置。”
“吳支隊,這棟廢棄廠房在金啟路和黃銅路路口以北大約一百五十米的西側,是一棟大概四層左右的建筑物,那輛白色面包車就在大樓的北面,我們是巡邏過程中發現的。”
“是否有接觸過這輛面包車?”吳永成連忙問。
無線電里苗程回答道:“我靠近確認過車牌號,但是沒有和這輛車產生近距離接觸。”
“好,請你們盯緊這輛車,我們現在馬上過來。記住,不要貿然行動,你們的任務只是盯住這輛車的動向,如果有任何情況務必隨時報告。”
吳永成最后說道:“不要打草驚蛇,同時保證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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