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個又一個路口的時候,沒再看見設卡盤查的警察,一路暢通。
他松了一口氣,終于結束了。
……
雖然龍志強被擊斃了,但市局刑偵支隊還有很多善后取證工作要做。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余長順進行審訊。
余長順的窩藏包庇罪是沒跑了,但需要進一步確認的是他是否知情和參與綁架錢來來。
吳永成本來想讓周奕休息的,但周奕堅持要親自來審訊余長順。
余長順的認罪態度非常好,把他知道的事情全都說了。
他本來就不是一個壞人,當周奕問他個人情況的時候,問他為什么五金加工廠里用的都是前科人員。
他說:“我自己曾經犯過錯,回歸社會后,受盡了冷眼,吃了很多苦。后來總算干出點小名堂了,所以就想著,也給像我一樣的人一個機會,所以就收留了幾個想重新做人走正道的兄弟。后面來來去去,走了一些人,又來了一些人,那個小廠子就一直開到了現在。”
如果余長順在龍志強找他的時候就選擇報警,也許他堅守了那么多年的善意與信念就不會崩塌了。
但現實沒有如果。
根據他的交代,周奕補全了案卷資料之外的細節和前因后果。
跟他推測的基本差不多。
余長順、郝強和王紅娜是從小就認識的鄰居,屬于一起光屁股長大的那種,余長順比他們大兩歲。
郝強的奶奶也姓余,但要論親戚關系的話,其實和余長順家已經很遠了,只不過余姓在他們那邊算是一個大姓。
他們之間的情感關聯,更多的還是自小建立起來的友情。
上初中的時候,郝強和王紅娜是同班同學,郝強一直喜歡王紅娜,但他性格懦弱自卑,不敢表達。
他偷偷給王紅娜寫了很多情書,卻不敢送出去,最后埋在了自家對面的一棵大樹底下,卻被余長順看見,以為是埋了什么寶貝,偷偷挖出來一看才知道原來郝強一直在暗戀王紅娜。
在七零年代,大部分人初中畢業后就不讀書了,他們幾個也不例外。
雖說那時候工作是分配的,但終究是僧多粥少,王紅娜家里有點關系,給她安排了個廠里的工作,但是要上夜班。
沒有工作的郝強就經常晚上去接她下班,理由是怕她一個人走夜路不安全。
而那個廠里,就有付寶國。
這工作是他爹給他安排的,廠里也管不了他,他愛來來愛走走,只要不在廠里鬧事就謝天謝地了。
也不知道怎么的,付寶國就看上了王紅娜,經常在她周圍晃悠,調戲她。
直到某天晚上,郝強在等上夜班的王紅娜時,喝得醉醺醺的付寶國跟幾個狗腿子來到廠門口,污言穢語的說要等那小娘們下班,然后把她帶走去滾玉米地。
結果郝強聽到了他們說的小娘們就是王紅娜,于是沖上去和他們吵了起來,還揚言要報警。
最后卻被付寶國帶著人圍毆了一頓,在這過程中,付寶國猛地連續幾腳,踢中了郝強的襠部。
余長順知道這事,已經是兩天后了,因為他那時在碼頭做幫工。
當時他并不知道郝強被付寶國給踢廢掉了,只知道郝強尿了好幾天的血,但怕事情傳出去丟人,不敢去醫院,只找了個赤腳醫生開了點藥。
于是,氣不過的他就去堵了付寶國,把他打了。
他咬死不提郝強,確實是為了郝強的男人自尊,怕事情被別人知道,郝強以后抬不起頭來。
當然也是因為年輕人講義氣,而這所謂的義氣,讓他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等我出來的時候,強子已經不見了,娜娜也死了。”
余長順迷茫地問周奕:“警察同志,真的是強子害死了娜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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