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唐雪眼里,爸爸不來看自己,都是被媽媽逼的。
她覺得,姚芬芳把自己留在身邊,完全是為了折磨她,想把她當出氣筒,好隨時隨地都能罵她。
所以當姚芬芳要替她頂罪的時候,她什么都沒說。
她甚至對喬家麗和周奕說:如果姚芬芳被抓起來了,那她就不用等畢業就能和黃建輝光明正大在一起了。
這樣的三觀,簡直令人發指。
周奕上一世不是沒見過叛逆期的少女,在派出所當片警的時候他就遇到過,一個跟著小流氓混日子的精神小妹,因為打人進了派出所,問爹爹沒有,問媽媽嫁人了,早早地就輟了學,還學著電影里在身上搞夸張的紋身。
沒文化沒素質,張口閉口都是粗話,最后因為下身瘙癢流膿,送去醫院一查,小小年紀一身的性病。
一問,一年里交了十幾個男朋友,全都是小混混。
如果唐雪是這樣的精神小妹,說出這種話,也許周奕還不會那么震驚。
畢竟許多沒文化也沒家人管的孩子,早早地成了社會閑散人員,游走在法律的邊緣,他們的三觀完全屬于野蠻生長,最后長歪了,那也算情有可原。
沒長歪,反倒是意料之外。
可唐雪是個普普通通的高中生,沒輟學,也沒遭遇他人欺辱。
誠然她父母是離婚了,她的生活確實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
她叛逆,周奕可以理解。
她被黃建輝蒙騙,做了出格的事情,最終導致懷孕,也算是情有可原。
但是當她說出,因為恨姚芬芳,所以隱瞞一切,讓姚芬芳替自己去頂殺人罪,然后自己就可以早早地和黃建輝雙宿雙飛時。
周奕確信,這個人,徹底沒救了!
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都值得同情!
但遺憾的是,如果案情到這一步的話,那接下來對唐雪而言,一切對她而言都是有利的。
黃建輝因為實施了碎尸行為,他所犯的侮辱尸體罪是逃不掉的。
由于唐雪沒有殺人,因此姚芬芳的包庇罪也就不成立了,但她在警方審訊過程中提供虛假的供述,存在妨礙司法公正的犯罪事實,以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謊報案情,依然要面臨法律的制裁。
唐雪的犯罪事實和姚芬芳差不多,但她屬于被姚芬芳教唆的,甚至她在整起案件的定位里更像是一個受害者。
因為法院審理,不看主觀情緒,只看客觀事實。
唐雪最終面臨的處罰,會比想象的更輕。
當然,姚芬芳和黃建輝雙雙被捕,對她而言無疑算是一個比法律制裁更重的打擊了。
喬家麗繼續追問了之后發生的事情,問她姚芬芳是怎么處理那袋胎盤的。
唐雪說她也不清楚,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姚芬芳沒有把胎盤也切碎了沖廁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