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勸付大慶冷靜點,弄死自己不劃算,不如把金條拿走,就當自己賠給他的,自己保證不會報警,從此以后兩人一筆勾銷。
江偉說,自己當時胡謅的一番話,居然真的打動了兩人。
付李二人一商量,決定去取金條,認為這錢不拿白不拿。
不過潘宏杰覺得,當時兩人身上已經背上人命了,不可能就這么輕易放過江偉,肯定是緩兵之計,先取了金條再殺人滅口。
潘宏杰問江偉:“你真的有金條嗎?”
江偉無奈地說:“我有個屁啊,我要有金條我還能混成這鳥樣子?我當時就是瞎說的,就想著到時候去取金條的時候,喊救命,把他們嚇跑。”
“然后呢?”
“然后付大慶就把車往回開了,另一個家伙竟然掏出了一把槍,指著我說如果發現我有半句假話,就直接一槍崩了我。”
“我他媽差點被嚇死了,知道這回是遇到硬茬子了,但沒辦法,跑又跑不掉,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求菩薩保佑。”
潘宏杰不屑地冷笑道:“你還有臉求菩薩保佑?菩薩只保佑好人,可不會保佑你這種社會的殘渣。繼續說,后面發生了什么,你是怎么逃走的,又是怎么殺人拋尸的。”
江偉頓時一愣,然后趕緊說:“我沒殺人……我……”
話剛出口,潘宏杰就大怒地打斷道:“你少跟我來這套,你以為我們抓你來是請你喝茶的?槍是從你身上搜出來的,車是你丟在修車鋪的,還有機井里那具尸體,你當我們警察都是吃素的?”
說著,潘宏杰猛地踢了下拷住江偉的羈押椅,椅子頓時在地面上摩擦出刺耳的聲音。
江偉被嚇了一跳,知道眼前這個警察不是在開玩笑。
于是繼續乖乖交代情況。
當然這個行為不會被記錄在審訊里,是潘宏杰口述的,而自上而下都不覺得有什么問題,只有郭援朝象征性的提醒了一句要注意點紀律。
江偉說,付大慶把車開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區,由于當時天還沒黑,付大慶繞著小區轉了三圈,最后找了個沒人的死胡同,把車倒了進去。
付大慶本來想和李有強押著江偉去取金條,但當時江偉的狀態非常糟糕,渾身是傷,嘴里身上都是血。
被錘子砸過的人都知道,一錘子下去,戰斗力減半;兩錘子下去,人直接廢了;三錘子不殘,說明命硬。
江偉說,李有強對付大慶說了幾句話,他沒有聽太清,但大概意思是,三個人去會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畢竟他們剛干過那種事,還是小心點好。
他不知道李有強說的那事是什么事,但從對方手里有槍這點猜測,八成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付大慶就逼他交出了鑰匙,問清楚了地點,尤其是金條藏在了什么地方,然后自己一個人去。
李有強則留下來看著他。
付大慶拍著江偉的臉警告他,如果自己沒找到金條,那他就活不過今晚了。
為了防止他呼喊求救引來路人,兩人還用膠帶把他的嘴給封上了。
付大慶離開后,江偉知道自己剩下的時間不多了,付大慶找不到金條,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殺了自己,然后再想辦法處理掉他的尸體。
所以他只有這么一個機會來扭轉局勢。
好在,他在身上的褲子口袋里還藏了一片刀片,本來是用來兼職當扒手的,可惜學藝不精,沒這個技術。
結果這刀片反倒成了他的救命稻草,他用來偷偷割開反綁住雙手的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