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人員在距離洞口大約一百四十米左右的地方,才發現了一些陸小霜的腳印。”
吳永成的話,意味著陸小霜應該是在一百四十米左右的地方,開始體力不支倒下的。
也就是說,她為了求生,在礦洞里爬了將近一百米。
這可不是在外面可比的,無邊的黑暗和窒息未知的環境,對人類的心理壓迫是巨大的。
很多時候,處在危險環境中率先放棄的并不是人的身體,而是精神。
而陸小霜巨大的求生欲,讓她自救成功,她邊爬邊喊救命,最終才能被撿煤渣的小男孩聽到。
假設她沒有奮力自救,或者爬錯了方向,朝著更深的地方爬去。
那后果周奕根本不敢相信。
她不僅會人間蒸發,甚至還會被當成是這一世碎尸案的死者,畢竟被油炸過的肉片已經無法確認dna了。
如果真是這樣,那大概不知道猴年馬月,廢棄礦洞里的尸體才會被人發現。
到那時候,早已化為白骨的陸小霜會被重新立案調查,始終無法偵破的宏大碎尸案也會被重啟。
但那還有多少意義呢?
至少對周奕而言,那已經沒有意義了。
周奕后怕不已,這讓他意識到了,盡管自己重生了,但他依舊不是萬能的。
每一宗懸案的兇手,都藏在暗處,包括陸小霜在內的上一世所有被害者,隨時隨地都可能會有危險。
周奕沒法把人都栓在自己褲腰帶上。
吳永成掐滅煙頭,見周奕在沉思,便清了清嗓子。
因為他接下來才要開始講礦洞勘查的真正重點,別說周奕聽了會大吃一驚,自己對這樣的結果也是震驚到無以復加。
對于是否向周奕透露案件信息這件事,他其實一直都非常糾結,左右為難。
因為在此之前,他一直是個講原則講紀律的人。
把情況告訴周奕,就意味著自己不僅要違反專案組的保密條例,還要違背自己一直以來堅持的原則。
但是內心深處,他自己的聲音在告訴自己,這案子有蹊蹺,很大的蹊蹺。
光周奕被舉報這件事,就非常不正常。
但是如果要讓自己打破自己的原則,他需要一個理由。
周奕一開始的詭辯,并沒有說服他,但后面那幾句話,確實讓他找到了制度上的漏洞。
因為這些事,嚴格意義上來說,全都發生在專案組正式成立之前。
何況,周奕還給他自己找了一個保險。
以秦北海的地位和聲望,有他保周奕,也就放心了。
只是他想不通,周奕不就上回見了秦北海一次嘛,怎么秦老就肯出面幫他呢。
“下礦洞的同事在發現陸小霜的腳印后,沿著腳印又往前尋找了大概二十米左右,然后發現了一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