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故壘西邊,周郎破曹
天光初綻,一行人辭別岳州判官王陶。
王陶親自帶著隨吏在碼頭相送,拱手道:“諸位賢弟,此番北上,必能蟾宮折桂。他日再聚,當浮一大白!”
“謝過王判官!”
幾人登船啟程,客船順流,再次融入浩蕩長江。
在船上,陸北顧打量著手里的物品。
除了洞庭湖銀魚魚干,王陶還給每個人都各送了不少其他岳州特產一筐早柑、一籠湖蟹、兩匹岳州貢細布。
貢細布的品質相當不錯,雖然比不上蜀錦,但依舊是裁衣服的上好料子了。
陸北顧琢磨著,這應該是王陶原本給破衣爛衫的曾鞏特意準備的,但他們既然來了,也就都送了。
“王判官當真大方啊。”王韶扒了個洞庭湖早柑,邊嚼邊說道。
呂惠卿并不在意地說道:“有公使錢的。”
公使錢,又稱公用錢,大宋各路、州、府、軍、監都有的特別費用,即在正常經費外,用于宴請及饋送過往官員所用,后來又包括招待尚未中進士但有潛力的舉子。
而關于公使錢,其實以前是出過大事的。
在距今十二年前的慶歷四年,爆發了一樁著名的大案,即“公使錢案”。
當時是范仲淹舉薦的涇原路都部署兼渭州知州張亢、環慶路都部署兼慶州知州滕宗諒在負責西北前線涇原、環慶兩路的軍政,他們在任上大量使用本來只應該用來招待過往官員、舉子的公使錢,用作宴請豪俠、資助商賈、蓄養間諜、犒勞軍士之用。
新任陜西四路都總管兼經略安撫招討使鄭戩,嗯,就是大小宋的鐵哥們,“天圣四友”之一的那位,把這件事情給查了出來。
結果不查不要緊,越查事越大,除了正常的賬目,還有多達十幾萬緡公使錢去向不明,除了張亢、滕宗諒之外,狄青、種世衡等軍中名將也都牽涉了進來。
鬧到仁宗那里,仁宗只能派人去查賬,然而查賬的人還沒到西北四路,滕宗諒就把賬目給一把火燒了。
是的,燒了。
這事貓膩太多,鬧得太大,所以除了張亢被降職,滕宗諒被貶謫到岳州外,他們的薦主范仲淹也因此罷相。
而之后的故事,就是滕宗諒到了岳州后,重修岳陽樓,請范仲淹寫下了千古名篇《岳陽樓記》了。
不過相比于“慶歷四年春,滕子京謫守巴陵郡”的廣為人知,前面這樁真正改變了范仲淹等人命運的大案,反倒鮮有人知曉。
至于公使錢本身倒是沒受太大影響,作為士大夫群體最重要的福利待遇,這東西根本就砍不了。
范仲淹的《奏乞將先減省諸州公用錢卻令依舊》上面說的明白“切以國家逐處置公使錢者,蓋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還,有行役之勞,故令郡國饋以酒食,或加宴勞,蓋養賢之禮,不可廢也”,仁宗在《賜陜西四路沿邊經略招討都部署司敕》也明確表態了,公使錢只要不是自潤之私,朝廷不會追究。
而此時此刻,從岳州出發的陸北顧,手里拿著王陶用公使錢給他們購置的禮物,心里那種歷史與現實糾纏在一起的感覺也挺奇妙的。
崔文璟岔開話題問道:“子固兄的家人,是在哪里等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