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持續了一整夜,火光映照著眾人或憤怒、或疑惑、或敬畏的臉龐。在圖瑪的調解和大可汗的默許下,議會終于達成妥協:
盧切扎爾和她的隊伍可以暫時住在保加爾汗國境內的邊境附近,期限二個月,不得擅自離開營地或靠近比爾亞爾;
允許盧切扎爾在保加爾汗國境內停留,保加爾汗國為盧切扎爾的兒子治病,汗國為其提供珍貴的助產藥材和薩滿巫師和醫生;
允許盧切扎爾屬部可派遣一支十人以下的一支隊伍前往比爾亞爾市集采購物資;保加爾汗國可有償平價幫助盧切扎爾屬部過冬,包括提供糧食和牲畜草料。
兩個月后,隊伍必須離開,違者將被視為敵人,格殺勿論;
這份命令用黑羊血書寫,以火封印,正式傳達。
圖瑪親自取黑羊之血調制墨汁,以枯骨為筆,在一張處理過的牛皮上緩緩書寫命令。字跡遒勁如刃,筆鋒起處仿佛帶著火焰的溫度,落筆之間似有雷鳴之聲回蕩帳內。末了,他低聲念誦古語,滴上數滴牛脂,將牛皮置于火盆邊緣輕烘。一道暗紅色的薩滿火印緩緩浮現,隱隱散發出焦脂與香草交融的氣味,如同神靈低語。
圖瑪將那封封緘完畢的牛皮文書鄭重遞給艾克·本·阿圖爾,眼神深邃如夜,語聲低沉而緩:“今夜必須送到盧切扎爾營中。快馬加鞭,不得遲誤——她所帶之子,非凡胎肉骨,天命絕不可斷。”
圖瑪語畢,大帳內一片死寂,眾人屏息靜候,如在等待神諭的尾音落定。她沒有立刻言語,只是緩緩轉身,目光穿過熾熱火盆騰起的赤焰,落在一名立于火光陰影中的少女身上。
那女子不過十九歲,身披銀灰色狐裘,衣擺隨風輕拂,站姿如箭竹般挺拔。她的眼神清冽如寒川之冰,唇色淡淡,卻透出一絲不容侵犯的孤傲。她既無驚懼,也無動搖,仿佛早已知曉自己注定將被選中。
圖瑪凝視女子許久,聲音低緩,卻有種來自靈界的重量:“努瑞達。”
那女子抬起下巴,迎著圖瑪的目光,未曾退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