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這么逼逼賴賴個沒完,還搞出這么大動靜,要跟交警作對嗎?
知不知道妨礙警察執行公務的后果啊!
阻礙蜀黍執行公務,尚未構成犯罪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比如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蜀黍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妨害公務罪,這是需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的。
這別克車主的行為,或許算不上是“暴力”,但怎么也算是“威脅”了……
再加上之前的影響公共秩序、尋釁滋事等罪責……
這特么弄進去,怎么著也得蹲個三五年的!
明明就那么點兒事兒,至于鬧這么大嗎?!
真就無語好嗎!
這會兒……
大概所有人都在喊著別克車主別沖動,趕緊下車配合蜀黍工作。
現在下車,一切還來得及,只要兩位蜀黍不介意,只要能配合處理好事故,蜀黍最多是口頭給教育一下,也不會太多判刑什么的……
但要是他執意搞事情……
那今天,他肯定是吃不了兜著走的。
但有些時候,你越不想看到什么,它越給你來什么……
就比如這會兒,這別克車主面對眾人一口一個“下車”的要求,他非但不依,反而繼續大喊著:
“做夢!”
“我下車你們肯定摁住我,肯定限制我行動!”
“你們當我傻啊讓我下車?”
他這話一出……
【沃尼瑪……】
隔壁《與生活和解》節目的觀眾們都讓氣樂了,彈幕都在刷:
【你別說,這家伙倒是不傻……】
【他特么倒是知道下車蜀黍肯定會摁住他,嘖……】
【他要是執意不下車,這事兒還真不好辦了。】
【?這有啥不好辦的,直接采取強制手段不就是了?】
【強制個雞毛,你逼急了他這種人什么事兒都做得出來,他萬一一腳油門橫沖直撞,這路口的所有車都得遭殃,到時候誰負的起這個責任?】
【這有啥的,他敢作就讓他賠唄~】
【呵,說的好聽,樓上這種一看就是沒碰見過老賴,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些人是光惹事兒,但是不負責任的,他寧愿你把他抓去坐牢蹲看守所他都不會給你賠錢!】
【雀食,留過一次案底跟留過無數次案底都一樣會影響下一輩,有些人他就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他肆無忌憚。】
……
有些東西,咱們在意,但是某些個老賴不在意……
無論是案底還是影響后輩什么的,真不是所有人都放在心上,而那些不在意的人,就可以仗著你在意,而欺負你。
網友們說得對,那些個律法都不放在眼里的人,你真的拿他一點兒辦法都沒有,像是今天這別克車主,對于蜀黍們而言,真的就很難處理。
說句實話,這小子真的算是很精的了……
他最精的一點在哪兒?
在于他他么率先趁著蜀黍不注意鉆車里去了!
人在車里,隔著車皮,蜀黍就算是想要采取強制手段,光是破窗就需要時間,而破窗的那個時間里,這別克車主可能就已經一腳油門橫沖直撞了……
你說!
這怎么治他?
現在這種情況,蜀黍只能哄他啊!
“你這樣,你下車,我向你保證,我不會對你采取任何強制措施,同時我會收回剛才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可以吧?”
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是不可以隨意收回的,這種性質的東西一經作出即具有相對的確定性和穩定性,除非是存在“錯誤情形”或者是“當事人申請復核”,不然基本上是沒可能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