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一看就沒安什么好心的拜訪他。
他不予理會他們便搞歪門邪道,想要給善慈夫人潑臟水。
哪怕是皇上親封的善慈夫人,這種臟水一旦被潑上了,想要完全洗白也根本不可能。
盧縣令一則欣賞許知春,二則欣賞梁明軒,他絕對不會允許許知春背上污名、然后連帶著梁明軒也會因此被人拿這個當做攻擊的把柄,他立刻下令紹師爺處理此事,官府正式出面,為善慈夫人正名。
將此事通報,散布謠言的混混們全部押在鬧市區示眾,不得不站出來當替罪羊承認了一切的齊家管家以及幾個齊家家丁也被押示眾。
齊管家不想承認也不行啊,混混們指認了他和齊家的人,事情緊迫,他們根本沒有做什么遮掩,本以為謠言四起,誰會想到他們?他們又不是本地人,最多一二天就會離開,根本不會再跟混混們照面。
哪兒想得到會這樣?
他們收買混混們的銀子也被搜了出來,那些無業游民身上無論如何不可能有那么多現銀,人贓俱獲,不認的話,盧縣令是可以動刑的。
一旦動刑,也根本沒幾個人捱得住。
他們丟人,齊二公子也沒好到哪兒去,被扣在了縣衙里,什么也做不了了。
他甚至都還沒有機會跟盧大人單獨說句話、沒有機會說出“我姨父是范同知”!
等到范同知身邊的心腹幕僚身著便服,帶著個隨從第二天低調又匆忙的進了城,直奔縣衙求見盧縣令的時候——
嗯,來的正好。
正好結案了。
齊同、齊貴一頓板子全都招認了,齊大公子同樣也捏著鼻子認了。
不然呢?再不回去,他都快被傷痛折磨死了。
還有他腿上的傷,根本沒有人給他換藥上藥。
一開始他還態度倨傲的拿范同知說事,結果盧縣令直接撂話不予理會。
盧縣令最痛恨這種仗勢欺人的玩意。
都仗勢欺人到他頭上來了,還了得?
他要是立刻妥協了,那他成什么人了?衙門上下這么多人都看著呢,他這個縣令大人不要臉面尊嚴的嗎?
本來他還打算明天再公開審訊的,既然是范同知的親戚,說不定明天范同知的人就來了,那就當天審訊吧,只要早一步拿到結果,范同知又怎么樣?
范同知會為夫人的堂姐的兒子搭上官聲、白給自己埋下一顆雷嗎?
他齊家好像還沒這個價值。
齊大公子后來想必是也想到了這一茬,暗暗后悔。
可惜世上沒有后悔藥。
盧縣令想要廢掉他的腿太容易了,畢竟他的腿本來就有傷,盧縣令大可以推說是腿傷發作、是他自己身體素質不好,與他何干?
至于為何抓他?
哦,他是嫌疑人,抓他有什么不對嗎?
當著范同知幕僚的面,證據確鑿,明明白白。
盧縣令義正嚴詞痛斥齊大公子和齊家人,范同知的心腹幕僚一臉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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