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處?”季本昌以為最多就一處,臉瞬間沉了下去。
沈箏點頭,直接取來毛筆,沾墨寫道:“一,有的百姓發現怪蛙后,不會上報朝廷,而是自行捕捉,所以布告上要寫明捕捉之法。”
這一點其實很好理解,大多百姓見了官,就跟耗子見了貓似的,連道都不會走了,自然就會想——自己能干的事兒,何必上報衙門?
且朝廷之人在百姓眼中形象,不一定都是善良的。
請朝廷的人到他們田地里捕捉蛙,捕蛙人還沒到呢,百姓就會開始擔心田里的莊稼。
被踩壞了怎么辦?被連根拔起怎么辦?還不是只有打碎了牙往肚里咽。
種種因素加成下,沈箏猜想,自行捕蛙的百姓應該占大多數。
“那其二呢?”季本昌追問。
“其二便是,蛙,是農家餐桌上的一道肉菜。”
她提筆寫道:“此物雖可入饌,然腹內多藏蟲,生食則腹痛便血,甚者活蟲入體,危及性命。若要食用,大火烹煮一刻鐘以上,直至肉質發白,不見血絲。切記。”
季本昌愣了神。
怎的他也將這點給忘了......
“小沈,這......”他看著布告上的字,猜測問道:“這些可是李大夫說的?”
沈箏點頭:“李大夫連夜翻閱醫書,雖醫書上并未記載此怪蛙,但眾醫案有明,水田生物皆攜活蟲,不可生食用,恐危及性命。李大夫還說,此怪蛙繁衍迅速,性兇,更得活蟲喜愛。”
“那太好了。”季本昌突然道。
沈箏疑惑抬頭。
好?
好什么好?
行走的生化母體還好啊?
季本昌趕緊補充:“有李大夫這本活醫書在,那些百姓肯定不敢亂來了!”
原來是這個好啊。
沈箏笑著寫下第三點:“若有知曉此物初現時日、地點者,報至當地衙署,經查實,賞錢十兩。”
季本昌眼睛跟著筆走,視線直接落在了最后倆字上。
“十兩......?會不會太多了?”
對他個人來說,十兩銀子都是一筆巨款。
沈箏用筆尖點了點“初現”二字。
“初現,只會有一。誰的消息屬實,又是最早發現怪蛙的,誰才能拿這十兩銀子。”
頓了頓,她又說:“若是季大人心疼,這十兩銀子下官貼給戶部。”
季本昌一噎,壓下心動,故作大方擺手:“我戶部這么大的衙門,哪里能讓你出銀子。”
“下官其實也有自己的心思在。”斂起笑容,沈箏認真道:“如今,有有心之人推動謠言,將此怪蛙和洄河工程混為一談,不論是對下官還是對工程來說,多有不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