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贍養父母,難道不是應有的義務,而是取決于父母養大他們后再給他們多少好處?
要這么算,那些窮苦家庭沒有能力托舉孩子的老人,把孩子養大后,都直接去死得了。
“張嫂子,張嫂子,這里。”巷子口一個縮著脖子的四十來歲老婦朝著張榮英招手。
張榮英一個緩剎,利索的從自行車上下來,“秀蘭妹子。”
文秀蘭帶著張榮英往巷子里面走,“房主已經來了,不過我提前跟你明說了,這房子有點爭議,房子肯定是頂頂好的,價格也好,就看你敢不敢買了。”
張榮英心里一沉,面上不動聲色,腳步也慢了下來,“啥爭議,你先給我說清楚。”
文秀蘭是張榮英廠里同事黃桂蘭的表妹,兩人也相互認識,她也不瞞著張榮英。
“這房子呢,以前是我們街道周大姐的,那周大姐以前是大戶人家的小姐,就我們寶嶺城以前那周三街就她家,三條街道都是周家的。
不過她家里跟別的資本家不一樣,她家為國家捐過不少大洋糧食,聽說民國后期還捐過飛機。
我還聽說以前不少部隊都找她爺爺借過軍資物資啥的,也就那些捐款記錄和欠條在手,再加上她大伯打戰戰死了,清算的時候又主動把大部分家產都充公了,一家人也保全了下來,她還在街道辦當了個小干部。
這院子就是周家小姐的陪嫁,從頭到尾都落在她名下,但她命不好,生孩子傷了身體,一直病懨懨的,兒子十二歲時她又得一場病。
她男人姓寧,叫寧春雷,跟周大姐也算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情分,感情好的不得了。
這周大姐知道自己活不久了,臨終之際就開始折騰了。
到處求人,強硬的把這套房子落在了兒子名下,還把家里的錢財都對半分了,一半留給了丈夫寧春雷,一半給她兒子寧錦武。
她兒子那一半又分成了兩份,一份交給孩子舅舅保管,一份交給了孩子大伯手中。
周大姐親自領著十二歲的寧錦武給舅舅大伯跪下磕頭,說寧錦武讀書有天分,求他們一定讓孩子讀書,千萬別把這錢給寧春雷。
當時很多人都覺得周大姐太過分了,這是打她男人的臉呢,舅舅和大伯能比孩子親爸對孩子好嗎?”
張榮英冷笑一聲,“當時孩子父親肯定還年輕吧?”
文秀蘭點點頭,“周大姐死的那年,她男人33,比她還小三歲呢。”
“后面你猜怎么著?周大姐走了第三個月,寧春雷就借著找人照顧孩子的名頭領回來個女人,第二年就生了個閨女,后面又生了兩兒子。
寧春雷和后頭的女人,剛結婚就找孩子大伯要錢去了,大伯沒給,又去孩子舅舅那鬧,舅舅也沒給。
因為沒要到錢,夫妻倆還遷怒到了寧錦武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