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美洲貿易公司(即走私貿易公司),每年營業收入更是高達一百多萬元,上繳利潤二十五萬余。
而國營企業,出于各種原因,有政策性虧損,也有市場性盈利,但總體上而言,它們是支撐新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也為政府財政貢獻了相當多的收入,大概在五萬到六萬元之間。
至于政府債務,則屬于非正常財政收入,一般是政府面對突如其來的財政支出的情況下才會產生。
比如,數年前,澳門的葡萄牙人派出四五艘船載運大明移民前來新華,為了支付龐大的運費,政府不得不臨時從新華貴金屬公司借了價值二十二萬元的金幣。
這些錢雖然仍屬于新華資產的一部分,但卻是以政府債務的名義存在。
另外,為應對西班牙入侵,政府又借了一筆二十萬元的債務,用于采購軍械和支付軍餉、傷亡撫恤。
在外行看來,新華貴金屬公司是屬于政府控制的企業,專營金沙河金礦開采、冶煉和貨幣鑄造事務,不該與政府財政分得這么清。
這說是債務,無非就是左手倒右手,都在新華經濟系統內循環,卻要在財政上記一筆債務,純屬多余。
但是,按照一個“正經”的國家財政制度,依靠金礦采掘平白多出一筆龐大的資金,自然不能將其當做一般性財政收入。
從整體上來看,新華本土的財政收入加上北瀛島拓殖隊通過對日走私貿易和毛皮貿易、新華大陸貿易公司的糧食貿易,大概在70-80萬左右。
這對于一個人口規模不過五六萬人的小國而言,絕對屬于全球高收入行列。
但是,新華的財政支出也同樣極為龐大。
最主要的支出便是移民,包括運輸、保障、物資補給、“公關費”、采購費(主要是特殊人員,如工匠、年輕婦人)、船員薪金、人員損耗等諸多環節和人員費用,這幾乎要占了整個財政收入的五成以上。
另外,移民抵達新華后,還要支付一筆后續的安置費用、物資消耗費用,以及相應的醫療、防疫、教導、歸附等其他間接費用。
拋去移民支出后,剩下的則是地方城鎮村屯建設、道路修筑、碼頭營建、教育、衛生、新田開發,以及國防和政府人員薪金等諸多一般性財政支出。
每年這么一算,新華的財政根本就剩下不了多少。
而且,為了加快發展速度,新華政府往往采取的是“量化寬松”貨幣政策,即以擴大財政赤字的方式,來加大國內諸多事務的投資力度,以促進新華各方面事業呈跳越性發展。
那么,要想滿足未來發展需要,那么是不是該建立嚴格而規范的財政制度,厘清國內稍顯混亂的稅費收入、政府開支,以及預決算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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