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烽煙四起
乾隆六十年,十一月末。
大漢軍攻破荊州,荊州知府兵敗殉城,荊州滿城遭到漢兵屠殺,湖北巡撫惠齡、荊州滿城右副都統成德僥幸突圍,一路沿長江逃奔至武昌府。
這是惠齡、成德兩個人聯名編出來的彈劾折子,里面還有被他們帶走的那些滿人的署名彈劾。
彈劾誰
自然是彈劾湖廣總督畢沅,都怪畢沅剛愎自用,調走了湖北全部精兵,致使湖北防務空虛,才讓潛藏在湖北各州府的白蓮教叛逆有機可乘。
而且,湖廣總督畢沅帶著兩省大軍,在湖南平苗都快打了有一年,苗亂不但沒平,反而還有愈鬧愈大的勢頭。
這不正是湖廣總督畢沅剿賊不力,或者說是在故意養寇自重,如此無能總督,還心懷叵測,理應即刻罷去總督職務,押赴京城候審。
惠齡、成德把丟了荊州城的責任二一添作五,全推給了湖廣總督畢沅,又順帶提了一嘴荊州將軍興肇,而后還費了不少筆墨,給荊州知府崔龍見請旨死后的恩榮追封。
如此一番春秋筆法,尤其對自己等人僥幸突圍,還救下了許多滿人八旗的家眷,不說只字未提,卻也筆墨甚少,剛好與其中滿人家眷們的署名相對應。
這送到京城,擺在乾隆皇帝眼里的,便是兩個身在湖北,一心為了大清的八旗忠臣良將,之后因為無兵可用,導致無力回天,只能浴血奮戰,勉強保下了滿城里的部分八旗滿人,作為文官的惠齡甚至還身負重傷。
這般忠良,自然是不可能再罰,反而還應大大嘉獎,連帶殉城的荊州知府,也要給個追封哀榮,算是鼓勵其他漢官,只要能為大清死戰,就算死了也能無后顧之憂。
都有封賞,那誰該受罰,或者誰該背鍋呢
答案已經顯而易見。
……
乾隆六十年,十二月初。
大漢軍正式從宜都縣遷至荊州府,以荊州府為中心,沿江往西一府三縣及成片鄉鎮所轄,盡入大漢軍囊中。
其余荊州所轄,監利、公安、石首三縣官員,在得知荊州城破、知府殉城、巡撫突圍東奔武昌,全都為之大震。
荊州城都無兵可用,這三縣自然更是沒兵能打,而且他們也沒法像宜昌、荊州二府那樣去募兵。
因為清朝作為歷史上最封建的王朝,地方官府是沒有募兵的權力的,包括總督、巡撫在內,也只有特定情況下的募兵之權,比如地方遇到了叛亂,巡撫、總督可以進行募兵平叛。
荊州、宜昌就是這樣情況,惠齡作為巡撫,授予了他們募兵的權力,而惠齡的募兵權力,則來自于湖南苗亂,這屬于特定情況。
可這三縣不行,就算最高的知縣老爺,他們也沒這個募兵權力,除非巡撫、總督現在過來給他們下令。
否則,沒有督撫命令,你就敢私自募兵,莫不是想要造反吧
有句話說的好,滿清一朝防漢甚于防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