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幾句話,就是鄉約制度可以保留,但鄉約制度的制定,大漢官府必須參與其中。
當然,大漢不會干涉鄉約內容,而且還順帶剝奪了鄉紳通過鄉約,來爭奪基層話語權的可能。
“是。”左觀瀾應聲退下,去內閣傳達旨意去了。
聶宇想了想,又在案上書寫一道手諭,寫完后又用自己的私印蓋章,而后叫來一個秘書官送往戶部衙門。
這道手諭是讓戶部擬定,給村長們發放俸祿的。
不發俸祿不行了,之前大漢雖然設立了村長,但村長實際不能算在編制內。就跟原來的胥吏一樣,只有個胥吏的身份,勉強算在體制內,有著管理村子的權力,卻沒有一分錢俸祿。
如此,這些村長一開始可能很興奮,覺得自己當官了。可等到新鮮勁過去,就發現自己天天管那么多雞毛蒜皮的瑣事,忙的腳不沾地,然后一分錢不拿,純用愛發電。
慢慢村長們就變得懈怠,他們不像鎮長和分田官。這倆官職雖然俸祿很低,但好歹也是正式的官吏體制內,可以靠政績來升官。
所以地方鄉紳才能悄無聲息的推廣鄉約,因為村長們懈怠了,不想那么麻煩管事,又看到鄉紳推廣的鄉約挺方便,那就順水推舟。
反正只要不出大亂子,許多村長都懶得去管。
這其實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要只是村長們懈怠管事,那倒問題不算太大。
就怕這些村長以權謀私,曾經的胥吏也是沒工資,那就自己給自己創造工資,與鄉紳地主勾結,盤剝欺壓百姓。
因為他們想的是,反正自己干了那么多事情,又沒有工資可拿,那貪點拿點也沒關系吧
這身上一染黑,可就沒法回頭了。
聶宇給村長定俸發錢,就是準備提前養廉規避了,不給錢干活確實不得長久。
雖然這么定俸發錢,也不一定能完全杜絕,但好歹愿意干事,保持清廉的那一批村長,就有動力支持他們繼續下去了。
至于別的村長,最好祈禱自己伸手的時候不要被抓到!
聶宇又給刑部寫了一道手諭,里面是關于《大漢新律》對地方村長、農民公會的貪污處置添加細則。
之前定新法的時候,這倆因為不算公職官吏,所以沒有單獨列入。
現在定了俸祿,那抓人判罰就得有法可依了。
聶宇定的簡單粗暴:貪污一文錢,全家土地財產抄沒,三代以內不得考科舉,做官,但能讀書。
旨意通過電報宣發,各地州府的反應速度都很快。
大漢的地方官府,早就被鄉紳推廣的鄉約給折騰的想罵人。
都已經是大漢新朝了,他們作為大漢的地方官員,要處理協調好地方事務,居然還要跟這些鄉紳們打招呼
好在,漢王英明!
現在要重定鄉約,還要把鄉紳徹底踢出局。
整理收集這些鄉約,就前前后后了快一個月,最終整編重訂的鄉約合版呈遞上來,聶宇親自提筆按照后世記憶,稍微改了幾條紅色的,算是潛移默化的教化百姓。
新的鄉約以《大漢鄉約》的形式,刊登在了最新一期的邸報,并且專門放在了《大漢新律》的下方,作為《大漢新律》的額外補充。
只要大漢沒有立刻滅亡,百年以后它就會逐漸潛移默化,變成百姓口口相傳的傳統美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