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說實話這個魯王用這種辦法來收買人心,本質上就是一場公關,這個方法有沒有效果?有,就算是在現代社會這種辦法,也是能起到很好效果的,更不要說古代。
這種方法的本質就是賠償。
你雖然對犯罪者侵害你子女的行為很憤怒,但是當他拿出足夠多的錢財來補助你的時候,你就會下意識地覺得人都死了,顧了死人也得顧活人,畢竟人死不能復生。
說白了這不就是妥協嗎?
向錢妥協!
甚至這種方法還被用在了大量的民事案件上。
很多時候受害者得到了被告一點賠償,然后就在諒解書上簽字。
說實話這不是諒解,這不就是向錢妥協。
而有時候陳寒真的很想為受害者說一句話,這種兩屆制度居然就能影響判刑,真是有點薄涼。
受害者受到了侵害被賠償那不是應該的嗎?
魯王正是看到了這種有利可圖,才撒錢的。
魯王心里面暗暗叫苦,心道:這個天殺的來得這么快干嘛?本王這迷魂陣還沒有完全擺完呢。
“肯定要收拾,他可是火燒了欽差,這種事情還能有原諒的?”
大部分時候這幫人是沒有同理心的,不管是在什么時代,總想著自己的那點利益,至于別人,關我們什么事,我只要得到了利益就夠了。
為什么很多時候對百姓也會有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受呢,原因就在這里。
尤其是那些沒有被魯王傷害的百姓,一聽,什么以后他每年都會拿出一萬兩白銀來補償困難家庭,我們不就是困難家庭嗎?我家里可困難了,如果是這樣看的話這個魯王還怪不錯的勒。
如此無恥的話都能說出來可見此人的為人。
“反正我們家又沒有人被侵害,這么看這個魯王要是在兗州府,我們遲早受到關照,這還不錯啊!”
之前百姓們就在討論欽差大人來了后會怎么樣,現在馬上就聽到欽差大人到了,看起來這次沒有白跑,不僅看到了這個魯王在這里撒錢收買人心,還能看到欽差大人。
要陳寒來說,判刑和賠償不能混為一談,該判刑要判刑,該賠償還要賠償。
“欽差大人到!”
要不然的話豈不是助長了那些有錢階級拿錢來擺平窮人的惡習?
為什么社會上總是出現那么多紈绔子弟肆無忌憚,甚至在學校里面就敢說出,你知道我爸是誰嗎?我拿錢就能砸死你這種話。
“可不是,我看啊那些被閹割掉的小孩也有問題,說不定是到魯王府邸偷東西了呢!”
圍觀的百姓聽到這話也覺得無恥之尤。
愛財如命,而且經常煉丹煉藥的他哪有其余的錢財往外撒,他自己的錢還不夠呢。
用這樣的角度來看現在的魯王,他不就是正在用金錢來收買百姓們嗎?
“說的就是,我們千萬不能被他的表面現象給迷惑了,要不然以后被弄死的還是我們這些貧苦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