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子實在太難辦了,女技師一沒提供違規服務,二沒誘導消費,三是從始至終都沒有明確表示可以發生關系。
哪怕江先生付了10塊錢,我也可以用「嫖資糾紛」來進行辯護,可他偏偏一毛錢都沒付。”張偉無奈道。
“那……那我兒子真就要被判強x罪了?”江楠愕然道。
“張律師可不可以找人去調查米秀芬,或者那家店有沒有涉黃?”江楓提議道。
張偉搖了搖頭:“按照法律規定,即便米秀芬本身提供違規服務,同樣有行自主權,在沒有得到她的同意的情況下,強行發生關系,也是強x。
所以去查這個沒有意義的。
甚至于,即便您真的付了嫖資,在價格談妥之前,您也不能硬來,否則只要女方有反抗,就仍然可以定性為強x。
強x不只是針對良家婦女,強x出來賣的也是犯罪,這一點我要再次強調。”
江楓徹底絕望了。
因為按照張偉的說法,他的行為按照法律來講,已經是死死的釘上「強x」的罪名了!
哪怕是陳默設局,哪怕米秀芬是出來賣的,只要人家從頭到尾沒明確同意,那他就是犯罪!!!
“現在只能是找到受害者,看看能不能協商調解,用錢來換取她簽諒解書。
如果有她的諒解書,應該能判三年以內。”張偉道。
“什么?有諒解書也要判刑?”江楓愕然道。
“是的,強x案屬于公訴案件,不是由米秀芬提起訴訟而是由檢方提起訴訟。
所以諒解書只能幫您減刑,但沒辦法讓您無罪。”張偉說道。
“那陳默設計我這件事,難道他一點責任也沒有嗎?”江楓不服道。
“您有什么證據可以證明,是陳默設計您的?
法律只認證據,您說的那些,只是揣測,說難聽點,甚至可以說是誣蔑。”
“當然,這些我也會酌情說給法官聽,但您不能張口就是陳默陷害您,設計您,只能說是自己喝酒了,腦子糊涂了,誤會了陳默的意思,所以才犯了錯。”
“如果再能取得受害人的諒解,我再拿您大學生的身份取得一些同情,說不定可以少判一些時間……”
經過仔細的斟酌,張偉說道。
證據都那么明顯了,想做無罪辯論只會惹法官反感,確實只能努力少判點時間。
然而,讓張偉沒想到的是,對面的江楠直接就炸了!
“什么?少判一點?不是,我都花錢請你辯護了,這咋還要判刑呢?”
這下子輪到張偉懵逼了。
“江先生,我是個律師!”
“我知道你是律師,你都收錢了,我兒子也明顯是被人陷害的,結果到你嘴里他必須認罪才行,那我花這個錢圖什么啊?我自己不會去說啊?”
張偉深吸一口氣:“江先生,這事兒您不能這么說啊,法律是講證據的,現在證據全都指向您兒子犯罪了,那我只能按最優解進行辯護啊!”
“想做無罪辯護,除非您能讓米秀芬親口承認是她誣陷您兒子的。”
“按照現有的證據,按照法律的定義,您兒子確實是強x了,這我能怎么辦?只能是盡量讓他少判幾年……”
勸了好半天,江楓父子倆終于接受了這個事實。
江楠實在忍不住了,罵了一句:“我怎么生了你這么個沒用的兒子!”
接著拂袖而去。
徒留江楓滿臉沮喪的留在原地,眼神一片灰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