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清晨,有個裹著破麻衣的中年男子出現在所外,臉上曬得脫皮,腳上是舊楚兵卒靴,一身破袍被強行染過,顏色黯淡。
他站了兩炷香的時間,進屋,坐下,寫了一行字。
“我曾棄秦!”
“我現在回!”
寫完,他把紙放在桌上,不求官簽,也不求復籍,只起身離去。
當天夜里,有人將那張紙貼在了認回所外的墻上。
第二日,又有三人前來。
他們不說話,只照著先人寫的紙,也寫了“我回”,然后走。
這些人不求身份,不求補償,不講遭遇,只寫“愿再當一次秦人”。
這種冷靜、沉默、無訴求的“回頭”,遠比任何感人淚下的故事更打動人心。
香妃從情報線上得到消息的第三天,便命人將這一頁頁的“認回文”摹寫十份,送往各地新戶學館,作為講律教材之一。
張青松親自為這一事件起名:“回信篇”。
而在十八國那邊,對“認回所”的反應是憤怒的。
蜀王第一個下令:“凡有秦設所處三十里之內,不得傳人,不得供水,不得交言!”
楚王同日通告:“所有被認回之人,其名籍一律歸入‘失律者’。
不得再交公文,不得再被錄為商、官、民!”
齊國最狠,干脆命人在邊界豎立大牌:“秦所非歸,是騙!”
并宣稱將設立“勸回站”,凡有“誤入秦者”,可寫“悔過書”,由王府蓋印,復歸舊籍,赦前非。
這一舉動表面寬厚,實則是要用“大赦”的名義來消解“認回”的正義性。
—你不是回秦。
—你是被我赦的。
—不是你選的路對了,是我寬宏大量。
香妃看完齊地布文后,只說了一句:“他們是怕了‘自選’這兩個字!”
“他們要的天下,是命令一個人去做什么!”
“我們要的,是給人一個做與不做的選擇!”
“而他們在這場較量中,輸得是最徹底的!”
張青松點頭。
“但他們不會就這么停下!”
“他們已經明白兵不行、說不行、洗不行,那接下來—就是混!”
“他們會來攪!”
“不是在我們地里放兵,而是在我們地里放爛人!”
“讓我們律所出錯、講律者出事、新約村出亂子、契文被毀、歸戶村打斗—只要亂了,百姓就會懷疑這整套是不是太理想了!”
“只要有一個‘出事’,他們就能說—‘你們也一樣!’”
秦浩沒急著答,只拿過卷宗,翻到最后一頁。
那是一封送自吳地的密信,信人不明,但言辭有力。
信中提及:“齊王密遣一支‘言隱司’之人,將以三十日為限,入秦地各講律所、歸戶坊、鄉契臺,潛播‘律可爭、權可轉、理可改’之說!”
“所講者語多不烈,卻句句使人疑!”
“此事若不防,將成內腐!”
張青松看完這封信,怒氣滿胸。
“他們又來了這一套!”
“從學堂到紙坊,從廟中到街口,什么時候他們這些人不干凈過?”
“一個理不能贏,就換個理!”
“一個說不下去,就改個講法!”
“先說我們逆禮,沒人信,就改口說我們太理想!”
“再換成—‘你們也不過是另一種壓迫’!”
“下一句就是—‘何必呢?你們不如回頭認舊王!’”
秦浩終于說話。
“他們不是要讓我們改!”
“他們是要讓我們自己亂!”
“這才是他們最狠的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