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小隊從中捕得供奉人員四百三十二人,其中潮使殘黨五人、神廟附祭者九人、受洗平民百姓超過三百。
秦浩沒有給他們辯解的機會。
那晚,他站在岸邊石階上,當著五千秦軍、兩千協衛團、十數艘戰船上的秦兵將士的面,親手點燃了祭壇,隨后下令將四百余人按身份分批斬首。
潮使五人,刀下無聲。
附祭九人,口中咒罵,秦浩未回頭,只揮手示意補刀。
剩余的三百余名供奉百姓中,有老有小,有哭有求,也有混著秦語說“我們是被逼的”。
趙應天走上前請示。
“這批人中有三十多人之前幫咱們修船、運貨,還有十幾個孩童,如何處置?”
秦浩看都沒看。
“斬干凈!”
“這是東瀛,不是秦國!”
“他們給咱們修船,是怕死;供神,是他們自己選的!”
“他們要命的時候知道討好咱們,那他們祭神的時候怎么不怕被咱們砍?”
“他們不是無辜,他們是觀風的狗!”
“他們能信神就能吃人,今天放過他們,明天就有人拿著刀子往咱們后背捅!”
“告訴他們,這是戰場,不是廟會!”
“我是來殺神的,不是來開講堂的!”
命令傳下,全軍動手。
處刑從日暮開始,一直持續到第二日清晨。
血流滿岸,火光連天,東瀛南岸徹夜不眠。
第三日,秦浩親率兵馬,從海岸線直接沿官道突入五十里,沿途不設營、不停步,凡遇神廟舊址,一律焚毀,凡聞祭神之言,一律捉拿。
七日之內,秦國軍隊摧毀東瀛大小神廟一百二十三處,捕斬主祭七十四人,焚毀神像兩百余尊,斷絕沿海神脈。
而在這些行動之中,秦浩每一處都親自踏足,每一次都要親手點燃一把火。
他不要別人代他執行。
他要這些東瀛百姓知道,秦國這位“監國太孫”,不是坐在金殿里講義理的高人,而是一個親手殺過人的、披著甲衣、踩著火焰來的“破神之人”。
第四日,東瀛民間開始出現動搖。
有人開始偷偷砸神像,有人把自家供奉的骨像丟入河中,有人燒掉藏在床底的祭文。
第五日,部分漁村主動迎接秦軍入駐,還奉上糧食和海圖,請求歸順。
張青松匯報說,這些人極可能只是投機,根本不值得信任。
秦浩點頭。
“信不過,那就別信!”
“他們要糧,要活,就拿命來換!”
“想歸順?可以!”
“一個村子一個人,自斷手指,血書為誓!”
“寫不出‘棄神歸秦’四字者,視為異端,驅逐出村!”
“村中若有人隱瞞神物者,連坐三族,誅!”
“從今日起,東瀛所有村莊,若無我秦國‘棄神令’副本,視為叛逆聚集地,打掉!”
“我要的不是表態,我要的是傳染!”
“我要他們從一個村傳一個村,從一口井傳到下一口井!”
“神死了,秦來了!”
“他們得信這個!”
于是“棄神令”正式推出,由東風軍團制作簡式竹簡版本,內容清楚寫明:棄神信秦者,糧可免三年,丁可免征五年;若有復神者,三族斬。
竹簡上蓋有“秦王監國”印章,全秦制式,各地協衛團及海防司可持令鈐印副本,逐戶發放。
第七日,秦浩收到情報,東瀛中部爆發騷亂,部分忠神之徒在私廟設壇,圖謀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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